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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非居民生活垃圾开启“计量收费”时代
2022-06-22 09:06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蒋彧淼 通讯员 周瑶佳 张易舒

  昨天上午,嘉兴市海宇纺织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慧敏来到秀洲区新塍镇垃圾分类办,签订《嘉兴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每天的额定量,双方顺利签了其他垃圾收运处置合同。

  “谁产生谁负责,收费也是很有必要的。前段时间,就有工作人员来宣传介绍收费依据、标准、金额等。”陈慧敏告诉记者,作为企业负责人,他肯定会全力配合垃圾分类工作。

  非居民生活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不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

  2022年3月1日起,《嘉兴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正式实施。围绕“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展开,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产生的非居民生活垃圾,按照标准进行收费处理。

  《制度》规定,涉及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分为其他垃圾处理费和易腐(餐厨)垃圾处理费。其他垃圾处理费按230元/吨收取;易腐(餐厨)垃圾处理费按100元/吨收取。不具备称重条件的,以行业主管部门重量换算办法折算,其他垃圾10元/桶(240L)、易腐(餐厨)垃圾10元/桶(240L),其他桶型按比例折算。

  “自运到中转站、计量存在实际困难等情况的生活垃圾收费,可在不超过政府定价标准的基础上,以合同约定等方式,双方协商定价。在计量收费基础上建立差别化收费政策。垃圾分类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收费标准上浮,幅度不超过20%。”秀洲区分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垃圾分类考核达标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为进一步规范非居民生活垃圾的收费工作,有序推进制度落地实施,秀洲区积极开展《制度》宣传工作。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与网格员走进企业、商铺向单位负责人发放《关于制定嘉兴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宣传折页;就制度的收费范围、对象、实施时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缴流程、处置费浮动及减免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大家垃圾分类意识。

  与此同时,秀洲还就分类标识、分类正确率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现场纠治存在的问题。通过走访宣传,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提高公众对非居民收费制度的政策知晓度和接受度,力争快速达到垃圾分类收费促进源头减量的目的。

  截至目前,除广场、公园景点、道路三类公共场所外,秀洲区已在26个分类单元内开展非居民计量收费工作,覆盖面达100%,共计签订收费合同557家,机关单位已带头全部完成签约。


标签: 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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