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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21天好习惯养成计划”行动见成效 新搬入小区的租户也很快“入乡随俗”
2021-09-01 09:30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蒋彧淼 通讯员 杨颖斐 李玉琪

  “除了一个泡面盒子扔错了,其他都投放正确。”昨天上午,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油车港分队执法人员在天星社区丽苑小区南区随机抽查一个垃圾分类投放点。

  打开垃圾桶盖,利索地将厨余垃圾抖落进桶内,随手将塑料袋扔进旁边的灰色垃圾桶……这样娴熟地投放垃圾,丽苑小区南区的大多数居民已经能自觉做到。

  记者了解到,8月中旬,丽苑小区南区成为全区第一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试点,首次开展“21天好习惯养成计划”行动。

  除了在小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告示栏及宣传展板,在小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油车港分队因地制宜,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点,加大垃圾分类劝导员力量投入,同时邀请小区热心志愿者,助力小区垃圾分类。

  在社区、物业配合下,油车港分队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入户的基础上,听取住户意见,适当调整垃圾分类定点开放时段,并与业主签订《垃圾分类文明公约》,实现宣传全覆盖。

  其间,油车港分队不定期对小区垃圾分类开展文明劝导、准确率检查工作。“我们每日对示范创建小区开展密集巡逻,主要对乱投乱丢现象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登记。”油车港分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启用免罚机制,以教育劝导为主,对仍不改正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养成或改变一个习惯需要21天。紧紧依靠居民、物业、社区和执法分队分工合作,互相助力,短短21天时间,丽苑小区南区居民垃圾分类已逐渐步入正轨,连新搬入小区的租户也很快适应了每天垃圾分类的新生活,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均达90%。

  据了解,自《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继出台以来,法治保障日益健全,秀洲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升。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秀洲区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网格大走访”“一编三定”“三服务”为契机,各党员干部下沉小区,以连心驿站为桥梁,积极参与各社区组织的主题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法治知识,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

  下一步,秀洲区将把垃圾分类“21天好习惯养成计划”行动进行扩面推行,由党员家庭带头延伸到所有居民户,努力形成“一人带一户,一户带一楼,一楼带一片”的效果。此外,秀洲区将继续坚持“宣传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将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等环节纳入执法检查范畴,对生活小区、商务楼宇、企业等场所,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违反条例的情况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及情况严重的进行处罚。


标签: 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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