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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2021-11-23 09:15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 者 竺军伟 通讯员 沈彦婕 陈培赟

  昨天上午,秀洲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秀洲区洪合镇某电动自行车销售店检查“浙品码”落实情况,从检查结果来看,店内所有电动自行车和电池“浙品码”完全匹配。“现在车架和电池上都有二维码。二码不合一就不能上牌照,所以我们进货前都要反复确认,这也是对消费者负责。”店主陈先生说。

  根据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的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要求,从11月15日起,秀洲区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整治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各类安全风险。

  按照浙江省“浙品码”相关规定,浙江省新上市的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必须在出厂时就赋码,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并且车和电池型号必须一一对应才能上牌。电动自行车更换电池也有了新的要求,商家必须把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号及新、旧电池编号等信息统一录入系统进行备案。外省的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浙江省内销售,也必须对产品进行赋码。

  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从11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期一个半月,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维修、道路交通、市场竞争以及消防安全等五大领域。

  在生产和销售领域,执法人员将严查系统赋码数与实物数量不一致等违反“浙品码”赋码规范的行为;在维修领域,将严查加装座位、车篷、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装置的违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在道路交通领域,将重点检查驾驶无号牌以及伪造、变造、冒用号牌(或行驶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市场竞争领域,将严查引人误解的违法广告及虚假宣传行为;在消防安全领域,将严查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章停车充电行为。

  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科所联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各镇(街道)从事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的商家开展了检查。执法人员仔细核对每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与其对应的电池的赋码情况,核查了电动自行车维修商家对车辆和新、旧电池信息录入系统情况,询问了商家是否加装书包架、尾箱等情况。“现在明令规定不能加装,全部要按照出厂标准。”新塍镇一位姓杨的修车师傅表示,对于顾客提出的加装要求,他们会耐心解释并严词拒绝。

  “从检查情况来看,‘浙品码’落实情况良好,未发现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与交警、消防等部门联合,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对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标签: 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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