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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合镇分批分层多渠道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2021-04-20 09:19 来源: 南湖晚报 撰文 N晚报记者 周佩佳 实习生 周祎欣   N通 讯 员 王  超 吴锌娟

  切实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准确率

  距离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日子越来越近,秀洲区洪合镇连日来多渠道开展条例宣贯活动,分批分层,按照不同人群和场合开展多形式宣传学习,切实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继而进一步提高分类的准确率。

  宣贯入保洁,“桶边指导”奠基础

  环卫工人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以及终端分类处置的把握,是保护居民垃圾分类热情和保障分类成果的重要基础。

  4月13日,洪合镇良三村的“每天十分钟,垃圾分类小灵通”——垃圾分类“午间课堂”课程上新啦:“《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单位和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宣讲员正结合条例宣传视频,为辖区内保洁员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学习讲解活动。

  保洁员作为垃圾分类过程的重要参与者,是推动垃圾分类进程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好保洁人员、垃圾分类劝导员和宣传员的作用,垃圾分类工作将事半功倍。

  洪合镇全镇范围内共有600余名保洁人员,自推行垃圾分类以来,该镇通过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业务讲解、片区竞赛等方式,不断增加保洁员这支“桶边”队伍力量,提高工作能力,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比如联合保洁公司,分批次组织各村(社区)保洁员开展条例学习,从自身出发,完善垃圾分类知识储备,为进一步做好居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桶边指导”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宣贯进社区,理论实操双管齐下

  4月15日,洪合镇横泾桥社区依托社区和劝导员力量,共同召开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进社区活动,以观看宣传小视频、宣传页发放、专题亲民讲座、“垃圾找家”小竞赛等形式开展活动,85户家庭代表前来参与。

  活动现场,宣讲员一边与居民们一起观看条例宣传小视频,一边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特别和居民自身息息相关的个人生活垃圾未分类罚款进行重点强调。当了解到个人未分类,最高罚款2000元以后,居民们一阵惊讶,“垃圾分类越来越受到重视了,我们坚决不给环境添麻烦,一定能做到的。”

  随后,宣讲员给居民温习垃圾分类知识,并举例了生活中常遇到的一些垃圾的类别属性,对一些易混淆的分类知识点,积极在现场给居民答疑解惑,助力提高居民日常分类准确率。居民们还通过“垃圾找家”小竞赛,进一步巩固分类知识。

  宣贯下企业,执法检查促分类

  对于乡镇企业来说,不仅肩负经济发展建设的重任,同时也是展示乡镇形象的重要窗口,企业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不仅体现一个企业的文明形象,也映射出一个乡镇的文明进步水平,而沿街商铺亦是如此。

  洪合镇在首批次的条例宣贯活动中,将企业、餐饮场所作为重点对象,通过执法检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餐企垃圾分类成效。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刚刚我们查看了你们企业垃圾分类亭、办公室垃圾分类设施设置等,发现你们企业存在如下问题……”4月13日,洪合镇分类办、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企业服务中心、生态办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企业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不定时开展“回头看”,促进企业整改到位。

  针对餐饮店多且分散现状,在条例宣贯中分社区摸排、集中培训、执法检查几步来实施。在前期社区排摸中,网格员、保洁员等结合日常工作,排摸辖区内垃圾分类配合度较低的餐饮店;在集中培训现场进行条例内容、政策解读。

  接下来,洪合镇将不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条例宣传教育,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标签: 洪合镇;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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