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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王江泾镇2026年购房补贴来袭,附政策解读→
2026-06-30 16:06 来源: 撰文

“荷韵闻川 梦栖运河”

-2026年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惠民生决策部署,响应秀洲区住房保障与购房支持相关工作要求,切实释放购房政策红利,结合王江泾镇“产城融合”的区域发展定位及方向,精准助力群众安居置业,减轻购房资金压力,推动房地产市场与城镇发展协同共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Part 01

补贴标准

2026年7月1日-2026年10月31日期间,前200名在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范围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2026年7月1日前已认购或已网签的不在此范围内)。按面积实施分段补贴,具体为:所购房屋140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40平方米-190平方米(含)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补助8.0万元。购房人属于家庭购买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再额外享受1万元补贴。该项补贴可与秀洲区补贴、房票补贴等政策叠加使用。


Part 02

补贴申请

01

申请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件、定金合同原件、定金付款凭证(刷卡小票或转账截图)。

02

申请地址

申请人前往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城镇建设办公室申请审核,核定无误后由城镇建设办公室发放相应纸质购房补贴凭证给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先到先得,发完为止。王江泾镇城镇建设办公室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北虹东路188号2号楼601办公室,咨询电话:0573-8372022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Part 03

补贴兑付

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领,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凭购房补贴凭证等材料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王江泾镇人民政府申请兑付购房补贴。


王江泾镇人民政府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并收到完整资料后,经公示无异议,在2026年10月30日前由嘉兴王江泾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兑付。


Part 04

政策解读

关于《“荷韵闻川 梦栖运河”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2026年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本次购房补贴活动实施背景是什么?


答:当前,近年来,秀洲区王江泾镇城乡建设提质提速,城市配套日趋完善,区域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关键窗口期。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优化住房调控、提振住房消费系列决策部署,精准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向好发展;紧扣我镇产城融合示范区、长三角生态文旅新城发展定位,聚力打造产业、城市、生态、文化四位一体的长三角智能制造样板高地、运河文脉示范片区,特开展本次购房补贴活动。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答:本次活动实施时间为2026年7月1日-2026年10月31日,前200名在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范围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补贴对象必须是活动开展期间,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认购时间为准,即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支付认购款或首付款。2026年7月1日前已认购、已网签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购房补贴标准如何?


答:按面积实施分段补贴,具体为:所购房屋140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40平方米-190平方米(含)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补助8.0万元。该项补贴可与秀洲区补贴、房票补贴等政策叠加使用。补贴标准的面积是指新购入的新建商品住宅面积,不包含车库及储藏室等非住宅面积。



四、如何认定家庭购买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答:家庭购买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认定标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无住房,具体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合同备案查询结果为准。



五、如何申请购房补贴?


答:符合上述购房情况的即可申请。


本次活动明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采用先交再补的方案,而是通过发放纸质购房补贴凭证用来支付首付款,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向政府代领补贴。购房补贴凭证发放按照审核通过顺序先到先得,发完为止。购房补贴凭证使用人信息须与网签合同购房人信息保持一致。每套房源只能使用一张购房补贴凭证,购房补贴凭证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提现。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逾期将作废。因购房人自身原因造成所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不能及时办理,导致购房补贴申领和兑现材料提交不及时、不齐全、不准确,因而无法申领和兑现的,相关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六、如何兑付购房补贴?


答: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领,活动结束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王江泾镇人民政府申请兑付购房补贴。王江泾镇人民政府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并收到完整资料后,经公示无异议,在2026年10月30日前由王江泾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负责统筹兑付。



七、享受购房补贴后如果退房,如何处理?


答:购房人确需退房的,则视为放弃相应补贴,退房前需将购房补贴金额退回至指定账户,相关退回金额资料作为办理合同撤销的材料之一。



八、本次购房补贴与其他现行相关政策“交叉重叠”的,如何处理?


答:本次购房补贴可以与其他购房补贴、房票等叠加使用。



九、重新签订认购合同或者撤销网签备案合同是否可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答:不可以。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在2026年7月1日前已完成认购、网签备案的,通过合同撤销重新认购、网签备案等形式更改合同签订时间至活动实施期间的,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如经核实发现购房人存在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补贴的,将取消购房补贴申领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如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启动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程序。


该《实施方案》由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办理)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北虹东路188号2号楼601办公室,咨询电话:0573-8372022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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