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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新塍|新塍镇应急消防隐患曝光台​(2026年第二期)
2026-03-25 18:29 来源: 撰文


为督促各单位场所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新塍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就近期对辖区内单位和场所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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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圣阳路

存在安全隐患如下:

隐患问题一:污水池旁材料堆放处灭火器被遮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也不得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此外,《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5.1.1条也明确指出,‌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否则即为不符合规范。

整改方式:移除遮挡的物品,保障灭火器不被遮挡。

隐患问题二:车间北侧出口缺少疏散指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生产经营场所‌应当在安全出口上方或墙面设置明显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在断电、浓烟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快速识别逃生方向。

整改方式:立即增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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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圣阳路

存在安全隐患如下:

隐患问题:配电房警示标志模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若配电房警示标志出现模糊、褪色、破损或无法辨识等情况,即视为未“设置明显”标志。

整改方式:立即更换为清晰、合规的新标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相关市场主体要高度重视,新塍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依法实施监督,持续跟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进度,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督促隐患如期整改,强化全镇消防安全环境,全力遏制和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塍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提醒各社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可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可拨打“96119”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或者利用浙里办“隐患随手拍”功能,及时上报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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