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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洪合 | 洪合镇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曝光台”(第十九期)
2025-11-17 15:57 来源: 撰文

一言一行塑形象

一举一动显文明

做好垃圾分类这件小事情

共创文明之大举

请大家共同监督!

第十九期洪合镇小区垃圾分类“曝光台”出炉!

一起来看看吧!


民和家园二区

问题曝光:随手乱扔、堆放落地包

具体点位:民和家园二区133栋2.0B分类箱



人和新家园小区

问题曝光:随手乱扔、堆放落地包

具体点位:人和新家园6区西112号



朱家浜

问题曝光:随手乱扔、堆放落地包

具体点位:朱家浜18号三分类箱



如有遇到垃圾投放问题,请及时寻求垃圾分类劝导员的帮助。

(严禁攀爬,谨防夹手!儿童请在家长陪同下进行投放!)

请大家积极投身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并带动身边的家人、邻居、朋友共同参与,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温馨提示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李冰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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