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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6-06-05 11:15 来源: 撰文 看秀洲

本办法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办好家门口的优质学校,全力打造秀洲“美好优学”。坚持“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学区实施招生,实行“零择校”政策;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和初中学校原则上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

一、报名要求和方式

1.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年满6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户籍在秀洲区(不含嘉北、塘汇街道,下同)的适龄儿童于6月24日前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残疾证或近一年内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能正常入学的证明等材料向区教育体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凭《延缓入学申请表》向相应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年满12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因病休学或延缓上学的除外)。

2.时间要求。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5日-27日(27日21:00截止),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28日-30日(30日21:00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但未报名或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其监护人于7月11日(当天17:00截止)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应公办学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公办学校要帮助学生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将初审通过材料递交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复审。

3.报名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须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注册账号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秀洲区”,登记信息后进行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只报一所符合入读条件的公办学校,也可以再兼报一所符合申请条件的民办学校。

二、录取程序

7月19日-24日,公办学校分批次预录取在网上平台报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市本级户籍内学生;7月21日,未被录取的前三批学区内户籍生在报名平台填报分流意向;7月30日,未报名的秀洲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持有在秀洲区办理并签注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由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现场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当天17:00截止);8月1日-8月7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未被录取的秀洲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持有在秀洲区办理并签注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放弃录取资格。

三、有关说明

1.关于方案制定和审核备案

各学校于6月12日前报送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在6月17日前向社会公布,8月14日前报送招生工作小结。

2.关于户籍,住宅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

户籍,住宅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等相关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证等不作为报名依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3.关于重点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

申请入读秀洲区学校起始年级的嘉兴市本级户籍外适龄儿童少年,需参加当年秀洲区新居民积分制入学申请,以镇(街道)为单位,根据学位资源情况及申请人报名志愿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如积分分值相同,按照浙江省居住证签发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符合条件的持证随迁子女未被所申请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2)政策优待入学

对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优待对象,按国家及浙江省明确的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子女入学,按国家及浙江省相关政策安排。外籍人员的子女就读我区的中小学校,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符合条件的政策安置对象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身份认定,并于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区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通过网络报名平台政策生入口进行预报名。

(3)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的视障儿童少年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其他适龄的残障儿童少年经入学鉴定、评估后,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障儿童少年到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登记报名入学,重度适龄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并按规定建立学籍。各学校须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读尽读,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关于少年儿童体育专门学校招生

市、区少体校(分校)体育竞技类运动员的招生选拔由市、区少体校负责,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后实施,由市、区少体校具体负责相关体育术科的测试,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的测试。具体招生办法将根据学校预报名人数情况另行制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各类特长生。校园足球基地学校,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深化校园足球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教体〔2023〕63号)明确的范围和相应政策招收足球苗子。

4.关于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入学

按照嘉兴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下一阶段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公办学校录取时其排位顺序不受影响。

5.关于插班转学

因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秀洲区,申请到我区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就读的,于7月11日凭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产权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盖章)到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信息。若学位未满,凭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若学位已满,由登记学校于7月13日前上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不接受调剂的,仍在原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凭父母在秀洲区办理并签注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盖章)于7月11日向居住证所在镇(街道)相关学校登记。若登记人数少于学校空余学位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登记人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按批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由登记学校于7月13日前上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不接受调剂的,不再享受此项待遇,仍在原学校就读。

按照学籍管理有关办法,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转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转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转学;学年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插班转学无须登录网络平台报名。

6.关于“长幼随学”服务

起始年级招生时,同一户家庭多孩子女入学同一学段(小学段或初中段,下同)时,可申请“幼随长”入学。其中申请到符合入学条件学校就读的,在同一批次中优先录取;申请到非学区学校就读的,由被申请学校按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

已在非学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可申请“长随幼”转入有同一家庭子女就读的同一学校,学校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可安排转入。

由于学生报名条件、学校实际学位等造成长幼无法在同一学校就读的同一家庭学生,可安排到能同时接纳该家庭户学生的其他学校,实行“长幼同调”。

7.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

招生工作完成后,由学校将网络报名平台录取的学生信息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由区教育体育局逐一核实;新学期开学后,结合开学工作检查等途径,按“人籍一致”进行核查。

8.关于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各初中学校在学生报到时要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嘉兴市本级高中阶段学校升学规定和相关政策,宣传过程性纸质材料留档备查。

四、其他

各学校要严格实施网络报名和招生,不得擅自“线下”违规招收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因特殊原因突破招生计划的,必须书面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要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统一设定的宣传活动时间,通过“校园开放日”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等,不得利用“校园开放日”等任何形式进行预约招生和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等材料。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认真排摸和掌握学区内未报名的户籍学生就读去向。区教育体育局将加大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并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

招生咨询电话: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82720271、82717175

招生监督电话: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82726728

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督导室(内审办)82211322

本办法未尽之处,按照嘉兴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学年秀洲区公办中小学录取批次

2.2026学年秀洲区公办中小学学区范围

3.2026学年秀洲区小学学校招生计划

4.2026学年秀洲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5.2026年秀洲区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6.2026年秀洲区中小学网络报名入口

7.军人(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申请表

8.其他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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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传媒中心、区教育体育局

编辑:徐金平

标签: 责任编辑: 看秀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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