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档案馆是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为维护秀洲区历史真实面貌,抢救散存于社会的各种特色档案资料,丰富馆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广泛征集各种珍贵档案资料,敬请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秀洲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的各类档案资料;
2.历代形成的各种地方志、族谱、家谱,反映秀洲各历史时期的地域地貌、风土人情、民俗民风、民族宗教、百姓生活、人口迁徙、名胜古迹、城市变迁、城市建设、街区改造等情况的档案资料;
3.反映秀洲近现代工业、农业、商业、手工业等各个行业特色与发展的,特别是历史悠久、影响较大的名优特产、老品牌老字号、民间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档案资料;
4.各个历史时期秀洲籍或在秀洲工作、学习、生活过的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或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档案资料;
5.反映秀洲各历史时期各职能机构的档案资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和革命群众团体在秀洲进行革命活动的档案资料;
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到秀洲视察,或对秀洲工作做出的讲话、指示、题词等档案资料;
8.其他反映秀洲历史发展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上述档案资料种类主要包括:公报、告示、嘉奖令、委任状、契约(合同)、手稿、书信、日记;史料、地方志、回忆录、谱牒、碑文、年表、地图、宣传品、书刊、报刊;名人字画、票证、货币、证书、执照、奖章;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征集方法
秀洲区档案馆采取捐赠、寄存、复制、征购等方式征集档案。
(一)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所有人自愿将档案资料无偿捐献给秀洲区档案馆的,区档案馆将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二)寄存、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赠、出售的,可采取接受寄存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三)有偿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四)捐赠、征购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国家;寄存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寄存者。
三、说明事项
1.凡向区档案馆捐赠、提供复制、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利用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2.提供的照片须清晰,尺寸不限,黑白、彩色均可。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照片记载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属性(原件、翻拍或扫描件等),谢绝提供创意照片。
3.有捐赠、寄存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秀洲区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区档案馆联系,本馆可提供上门服务。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秀洲区档案馆管理利用科联系电话:0573-82720315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档案馆(东升西路1250号)
嘉兴市秀洲区档案馆
2026年5月27日
来源:区档案馆
编辑:刘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