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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延伸 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20-01-10 08:55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耿俪洳 通讯员 楼庆庆

实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条”村(居)全覆盖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延伸 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昨天,记者获悉,经过充分调研、听取意见和深入讨论、共同研究,《关于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条”村(居)全覆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出台。《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并以附件形式推出了《秀洲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条”(试行)》。

  去年以来,按照区委全面推进清廉秀洲建设决策部署,《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出台,并随即围绕村务公开、“三资”管理、民主监督、土地流转等方面强化指导、引导和监管工作。“随着清廉秀洲建设的深化,对清廉村居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秀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全面推进清廉秀洲建设,大力建设清廉村居,结合秀洲实际制定了此次《意见》。

  《意见》明确将突出面向基层群众这个主体,抓住村(居)组织和村(居)干部这个关键,理清村级事务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条”村(居)全覆盖,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延伸,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

  据了解,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条”是清廉秀洲建设的重要抓手。“38条”分村级决策类事项、村级管理事项和村级服务类事项三大类型。其中决策类13项,包括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物资服务采购、小型微型工程等;管理类19项,包括村级资金的使用和网上支付、特殊现金支付、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等;服务类6项,包括户口迁移(跨村)、农村分(立)户、法律援助申报等。

  在明确推行“38条”外,此次《意见》还提出深化“三务”公开工作。党务、村务、财务“三务”信息公开制度需认真落实,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公开方式也将进一步创新,积极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数字电视、手机移动端、触摸屏等多种载体和方式进行公开,最大程度方便群众监督。在公开时效上则根据不同内容做到按月、按季或按年公开,真正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在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上,《意见》明确将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发挥各方面监督力量。群众监督上,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乡贤、老党员等监督合力,及时答复和解释群众提出的质疑、询问,做到有问必复、有疑必释。村监委监督上,建立村(居)监委会主任向镇(街道)监察办每季报告廉情制度,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作为区委巡察重要延伸的村级巡察将加强审计巡察,继续推进村居干部离任必审制度,加大审计巡察工作力度,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中的问题发现。

  《意见》还详细说明了在规范小微权力工作中村(居)、镇(街道)以及部门的职责,即村级组织是实施主体,镇(街道)是责任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则承担对口指导、监督职责。

  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秀洲区以村(居)全覆盖开启清廉秀洲建设新篇章。

标签: 从严治党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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