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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照街道奏响“宣传、管理、执法”三部曲
2020-06-12 09:07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 者 徐 昊 通讯员 刘希天 胡奇飞

  “把私家车擅自停在公共充电桩车位,还屡教不改,你知道这是不文明的行为吗?我们将依照规定对你处罚。”日前,在高照街道运河公园,高照综合行政执法分队的执法人员对一名长时间占用公共充电桩设施的车主开展了调查询问。

  原来,早在一周前,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车主将自己的汽车擅自停放在位于运河路南侧运河公园西北角的公共充电桩设施处的停车位上。考虑到是初次发现,执法人员在该车上张贴了标注着“请勿占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字样的温馨提醒,并在电话中对车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车主及时驶离。

  然而经过多番劝导警告,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始终没有改正。最终,根据《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教育,并对其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治理市民擅自占用公共充电桩设施这一幕,正是高照综合行政执法分队通过“宣传、管理、执法”开展日常工作的缩影。今年初以来,高照综合行政执法分队紧贴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则,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持续奏响“宣传、管理、执法”三部曲。

  城市管理,“管”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根本目的是让城市更有序、更宜居,让市民更踏实、更幸福。开展广泛宣传教育,拓宽文明广度,才能为城市有序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今年初以来,高照综合行政执法分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紧盯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堆物、机动车进入步行绿道、私家车霸占公共充电桩车位等城市管理中常见的不文明行为,在辖区各居民社区多次走访宣传,并积极在商业点、公园等公众场合开展教育劝导,着力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截至目前,已在辖区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100多起,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促进效果。

  在提高市民文明意识的同时,高照街道还强化日常行政执法管理力度,严格执法,延展文明深度。“针对辖区内已规划建成的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场地,我们持续加强巡查频次,并逐步强化对非电动机动车占用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行为的管理。”该负责人介绍,今年初以来,借助智慧城管平台,高照综合行政执法分队及时制止违法占用行为,迄今已劝导、驶离车辆220多台次。同时,在前期日常宣传与管理的基础上,高照综合行政执法分队还不断强化对各类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现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8次,处罚不文明行为7起。

  接下来,高照综合行政执法分队将持续对《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涉及的不文明行为在辖区进行不定期机动巡查,在保障市民静态交通秩序、人行道出行安全的同时,保持辖区面貌井然有序,营造文明共享的良好氛围。  


标签: 高照街道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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