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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秀洲区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奖励申报评选工作启动
2026-05-07 17:53 来源: 撰文 看秀洲

为繁荣秀洲文艺创作、打造文化精品力作,持续推动秀洲区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秀洲区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奖励申报评选工作。

申报有哪些要求?如何进行申报?一起来看:

01
申报范围

秀洲区域范围的文化单位(机构)和个人的文化精品项目,或秀洲区外主要反映秀洲内容并与秀洲方联合制作且我区享有荣誉权,具有获得市级以上常设性文艺奖项潜力的原创文化精品项目。

02
申报对象

(一)广播电视艺术类

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院线电影(含虚拟现实电影)、网络电影和广播剧及其他新兴广播电视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鼓励支持由本土网络文学转化的广播影视艺术创作生产。


(二)舞台艺术类

1.大型舞台艺术作品(一般时长60分钟以上):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魔术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以及大型舞台艺术展演。

2.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歌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等。


(三)视觉艺术类

1.大型主题创作工程及展览: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版画、漆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综合等门类。鼓励不同门类合作申报项目。

2.视觉艺术新作品创作: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版画、漆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工艺美术等门类。申报项目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组合、套件作品。


(四)文学类

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诗歌、网络文学、少儿文学的创作出版;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等结集出版项目;与当今文艺创作、文艺思潮密切相关的文艺理论、评论集。


(五)主题出版类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优秀主题出版项目。

03
项目内容

(一)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反映秀洲在“八八战略”指引下,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确保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取得决定性进展,确保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市域图景的项目。

(二)围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红船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聚焦中国共产党建党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要节点,深刻反映秀洲在各个历史时期始终守好“红色根脉”,以强烈历史主动书写时代之变、中国之进、浙江之干的项目。

(三)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深刻反映秀洲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改革发展中取得历史性成就和标志性成果的项目。

(四)围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刻反映秀洲传承中华文明基因、赓续中华历史文脉、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创新呈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特别是聚焦“红船起航地 嘉兴醉江南”城市形象品牌,艺术表现马家浜文化、吴越文化、运河文化、古镇文化、名人文化等,推动江南文化赓续焕新,创新打造嘉兴文化名人群像、浙里有戏·嘉兴好腔调等具有辨识度的文化标识。

(五)围绕繁荣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大力发展网络文学、网络影视剧,深刻反映秀洲积极拥抱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市场化发展趋势,运用新技术新工具创新文艺形式和表达方式,以“文化+科技”驱动文艺审美创新和传播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能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精神文化需求的文艺创新项目。

04
申报条件

1.在秀洲区境内注册登记或与秀洲方签约合作,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管理水平和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能力的文化单位(机构),具有秀洲户籍的个人或在秀洲工作生活、创作内容与秀洲相关的项目也可提出申报。

2.项目要明确创作预算、项目实施和完成时间、预期目标,并进入实质性的启动阶段,2026年1月1日前未正式公映、播出、展出、演出或出版的,且在签订扶持协议后一年内能够完成的项目。

3.文学类和主题出版类项目须提交创作大纲及样章或书稿20%及以上的章节;广播电视艺术类和电影类项目须提交3000字以上的内容梗概或剧本大纲、备案证明;舞台艺术类项目须提交创作构思、主创团队名单及乐谱音频、视频片段;视觉艺术类项目须提交策划方案、草图或小样。

4.项目产品的最终申报权、荣誉归属权为秀洲区相关主管部门。合作项目要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立项权、各级奖项申报权)归属于秀洲。往届入选项目主体有违约记录的,在规定年限内,取消申报评选资格。

05
申报程序

1.由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按隶属关系报各行政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对所报材料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向区委宣传部申报。

2.区委宣传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联合区文旅局、区文联并邀请文化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并将符合嘉兴市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扶持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进行推荐上报。

3.申报立项的单位或个人须认真填写《秀洲区文化精品创作扶持立项申报表》(附件1)和《秀洲区文化精品创作扶持申报作品汇总表》(附件2),并附详细策划方案、项目说明及相关材料,材料不详者,不予立项。

06
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剧本、大纲、项目策划书等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3份(需申报主体签字或盖章),同时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电影、电视类须提交片花等介绍材料移动硬盘或U盘1份,用标签注明作品类别、名称和申报单位。

2.请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秀洲区委宣传部文化发展科(如需寄送材料请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投递),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1765号604办公室,联系人:沈静懿,联系电话:0573-82820159,电子邮箱:xzqwhk@163.com。

3.申报项目按《秀洲区文艺人才和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秀洲政办发〔2024〕9号)规定进行评审确定。

07
附件

1.秀洲区文化精品创作扶持立项申报表

2. 秀洲区文化精品创作扶持申报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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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委宣传部

编辑:刘牛

标签: 责任编辑: 看秀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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