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各单位场所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上级的相关要求,新塍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就近期对辖区内单位和场所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曝光:
1. 嘉兴市某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
存在安全隐患如下:
隐患问题一:企业未与消防维保、电梯维保、光伏维保等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整改建议:企业应及时与消防维保、电梯维保、光伏维保等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以及作业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一)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隐患问题二:未对有限空间(化粪池)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整改建议:应对有限空间(化粪池)进行辨识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相关法律法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项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 46768-2025)3.1有限空间confinedspace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作业,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 浙江某某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
存在安全隐患如下:
隐患问题一:车间吊装起重机控制器未设置急停开关。
整改建议:吊装起重机控制器增设急停开关。
相关法律法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含第1号修改单) 》 A4.1.3.2无线遥控装置:(2)应当设置一个单独的、清晰可辨的能够启动起重机械上急停功能的急停开关及《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第4.7条c)急停开关缺失或失效。
隐患问题二:危化品防爆柜未进行静电接地。
整改建议:危化品防爆柜进行静电接地。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要求》4.2.2.1:在静电危险场所,所有对地绝缘的静电导体应接地。对金属物体应采用金属导体与大地做导通性连接。对金属以外的静电导体及亚导体则应作间接接地。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相关市场主体要高度重视,新塍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依法实施监督,持续跟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进度,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督促隐患如期整改,强化全镇消防安全环境,全力遏制和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塍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提醒各社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可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可拨打“96119”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或者利用浙里办“隐患随手拍”功能,及时上报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