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城消保委分会接到市民求助投诉,成功办结一起临期食品未明确告知的消费纠纷。消费者遭遇商家隐瞒临期情况、以促销为由拒不退款的问题,经消保委工作人员细致核查、普法调解,商家主动承认过错、公开致歉,并全额办理了退货退款,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消费者叶女士早前在某电商店铺下单购买了10个粽子。下单浏览商品页面时,商家没有任何文字提示或弹窗标注告知该商品为临期处理商品,页面仅展示了产品原价和促销价格。消费者为保障自身权益,特意留存了完整的订单截图、商品实拍照片、沟通记录等全套消费凭证。收货拆开包裹后,叶女士发现该产品距离到期只剩不到十天,属于临期商品。叶女士原本以为买到了优惠的全新日期产品,收到临期食品后十分不满,立刻向该店铺申请退货退款,却被商家以商品打折促销为由推脱责任,商家仅愿意补偿几块钱红包,坚决拒绝退货退款。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商家始终拒不履约,无奈之下,消费者向新城消保委分会发起投诉,寻求维权帮助。
接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启动纠纷处置流程,全面开展核查取证工作。工作人员逐一梳理消费者提供的订单截图、商品实拍照片、原始商品页面、双方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清晰还原完整交易过程。经查实,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商家未提前明确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隐瞒临期情况售卖商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以商品打折促销为由隐瞒临期情况、拒不履行退款义务,属于规避法定责任的违规行为,违反诚信经营原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商家开展精准普法释理,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商家,经营者销售临期食品必须主动标注提示,不得以促销为由隐瞒商品真实情况,不得单方面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劝导、以案释法,商家充分认识到自身隐瞒临期情况、拒不履行承诺的不当行为及法律后果,主动向消费者致歉,承诺严格恪守诚信经营原则。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同意为叶女士全额办理退货退款,承担来回运费,并对店铺商品页面进行整改,对所有临期产品添加醒目的临期提示标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消费警示】新城消保委分会提醒,经营者售卖临期食品必须主动标注提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得以促销打折为由隐瞒商品真实情况、规避法定责任,须恪守诚信、合规经营。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商品收货时注意核对保质期,注意留存交易快照、商品实拍、沟通记录等凭证,遭遇商家隐瞒临期情况、虚假承诺等侵权行为时,及时固定证据,通过 12315 热线依法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紧盯线上、食品流通重点领域,强化监管普法,严打侵权违约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
来源:新城市场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