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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这项医保待遇怎么认定?攻略来啦!
2026-04-17 17:25 来源: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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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办”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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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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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是医保部门为减轻罹患特殊病种、慢性病种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政策。不过,需要经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凭借相关认定病历资料,向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门诊慢特病病种备案”,备案成功后,相关费用按照参保地规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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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病种可以办理待遇认定?

浙江省门诊慢特病分为 "特殊病种" 和 "慢性病种" 两类,它们的保障水平有所不同。

浙江省统一的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統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障碍、失代偿期肝硬化、儿童孤独症、癲痫、脑瘫、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浙江省城乡居民统一的慢性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肝炎、类风湿关节炎、情感性精神病。

除了以上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外,各统筹区根据政策设置的其他门诊慢特病病种,建议联系参保地确认相关政策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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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口

您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搜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进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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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攻略

进入事项办理界面,仔细阅读《用户须知》后点击“进入办事”按钮。在选择办理模式页面点击“本人办理”,并选择相应情形,点击“确定”。

按照表单提示填写信息后,点击“下一步”上传材料。共有四种医院证明材料可选择,上传其中一项即可,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行信息确认,确认后提交即可。


                                                     来源:浙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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