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更是一种“新时尚”!垃圾分类看似是一件“小事”,却事关千家万户,王江泾镇分类办通过“垃圾分类曝光台”定期对小区居民未按规定投放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请大家共同监督、共同制止、共同维护美丽家园。
曝光台
一、长虹村-诚恒名园投放点
2026年1月3日9点47分
二、闻川社区-佳源小区投放点
2026年1月4日9点49分
三、长虹村-闻荷府投放点
2026年1月5日10点4分
四、王江泾社区-景佳花苑投放点
2026年1月6日11点7分
五、长虹村-诚恒名园投放点
2026年1月7日9点51分
六、长虹村-闻荷府投放点
2026年1月10日10点26分
七、王江泾社区-景佳花苑投放点
2026年1月11日10点3分
八、王江泾社区-虹景苑投放点
2026年1月12日11点9分
九、王江泾社区-大公馆投放点
2026年1月13日10点8分
条例科普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