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岸绿的河湖生态
不可非法捕捞肆意破坏
5月1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正式落地实施
明确规定
电鱼和携带电鱼装置
进入渔业水域
都是违!法!的!
就在新法施行首日,王江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连夜攻坚、凌晨蹲守,成功查获法律修订后全市首例非法电捕鱼案件,打响新法落地从严护渔“第一枪”,实现新规执法落地零突破。
凌晨的水域还在沉睡,执法人员早已通过前期信息研判、蹲点值守,在夜色中锁定目标,当场查获1起电捕违法行为。电捕工具、鲜活鱼获物等关键证据被现场固定,连夜完成笔录制作,依法快查快处。
本次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颁布近40年来首次全面修订
对电鱼、毒鱼、炸鱼等
非法捕捞行为重拳亮剑
新法重罚!
最高可罚200万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装置、器具、有毒物质、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
据了解,电捕鱼危害大,不仅会造成水域鱼类大面积死亡,严重破坏渔业资源与水生态平衡,对水体环境造成不可逆损害,捕捞过程中还存在极高安全风险,极易引发触电伤亡事故。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新《渔业法》,坚决远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会通过“线上+线下”多维宣贯,用“乡土话”讲清“硬规矩”;并聚焦大运河干流(全年禁渔)等重点水域及夜间、节假日等高发时段,采取“定点蹲守+动态巡控+无人机航拍”相结合,做到全域覆盖、不留死角。同时,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加强部门协作与行刑衔接,形成执法合力。
一河清水、万千生灵
是秀洲最动人的生态底色
守护家门口的碧水清流
没有旁观者!
拒绝非法捕捞
从你我做起
让秀洲的每一条河
每一片湖都水清鱼欢、生机盎然
来源:区传媒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记者:李冲
编辑:刘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