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秀洲区消防救援局获悉,近日秀洲区出台了《秀洲区消防安全隐患“吹哨人”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通过完善群防群治机制激发全民参与热情,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为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坚实屏障。
《制度》遵循鼓励举报、便民高效、分级负责、依法查处、适当奖励的原则,鼓励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浙里办隐患随手拍等便捷方式,对身边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同时明确规定,“吹哨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格保护,严禁泄露信息、推诿刁难或打击报复,为群众放心举报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我们明确了16类可举报的范围,聚焦重点隐患。”秀洲区消防救援局负责人表示。记者了解到,这16类可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涵盖了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用营业、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标准或损坏挪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障碍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混设、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从业等常见且危害较大的隐患问题,为“吹哨人”提供了清晰的举报指引。
“吹哨人”在举报时需履行相应义务,包括说明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必要时提供图片、视频等证明材料;表明或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匿名举报、多次举报同一违法行为或无明确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的,可不予受理;同时要对举报处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并反馈给消防救援机构。
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隐患监督的积极性,《制度》设立了完善的奖励政策。对核查属实的重大火灾隐患,根据不同情形给予200元至500元人民币的奖励;对多次举报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且经核查属实的,视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明确了不予奖励的情形,如同一违法行为有多名“吹哨人”时奖励先举报者,联名举报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奖励等。受奖励“吹哨人”需在接到领奖通知起30日内领取奖励,可选择现场领取或提供相关信息由消防救援部门汇款。
《制度》高度重视“吹哨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实施严格的保密机制。另外,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之名伪造材料骗取或冒领奖励,谎报隐患或违法行为2次以上妨碍消防部门工作人员执法等行为,《制度》明确将不予奖励,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有力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来源:区传媒中心
记者:张萌
编辑:刘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