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人出行不方便,子女可以替他们开药吗?我医保里的钱可以给家人使用吗?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该使用谁的卡(码)?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就诊会有什么后果?针对大家关注的几个问题,百事通一一为您解答。
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其购药。
①如果使用电子医保码,可以通过“亲情账户”绑定老人的医保码,在办理挂号时出示老人的医保码即可。
亲情账户绑定方式如下:
方式一:“浙里办”app
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浙里医保】进入专区,再点击【亲情账户】模块的【⊕】,根据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办理。
方式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下拉至【在线办理】界面,点击【亲情账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绑定方式再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办理绑定。
方式三:“支付宝”app
登录“支付宝”app,搜索框搜索【医保亲情账户】进入专区,再点击【为家人开通】进入办事,根据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办理。
方式四:“微信”app
登录“微信”app,点击右下角【我】→【服务】→【医疗健康】,进入腾讯健康页面后点击【医保码】,进入医保电子凭证界面后再点击【医保亲情账户】进入专区,根据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办理。
②如果使用实体卡,需携带老人的社保卡,使用老人的名义挂号,并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身份证明材料。
例如:小李替老李去医院开药,可以通过“亲情账户”绑定老李的医保码,在办理挂号时,直接使用手机刷老李的医保码即可办理。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历年账户余额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给家人使用,但统筹基金不能共济使用。浙江省内参保职工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给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些近亲属使用,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近亲属也参加了浙江省内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与近亲属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请注意:家庭共济的是职工本人的医保历年账户余额,而非统筹基金。
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绑定方式如下:
授权人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浙里医保】进入专区,点击【我要备案】模块的【历年账户家庭共济】,选择【共济备案】,根据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办理。
钱可以共济,码(卡)不能共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码(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历年账户的钱,不是码(卡)本身。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使用自己的医保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后,剩余个人自费自付费用将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直接结算。
不使用本人医保进行挂号就医或购药是“冒名就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轻则暂停本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同时,医保信息平台会实时记录您的疾病史,将会影响您以后相关疾病的诊断和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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