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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疫情最新情况并介绍公众关心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
2020-02-13 11:41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潘程程

  嘉兴举行第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召开第八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嘉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卫生健康委主任王伟荣通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主任委员何伟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进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深明回答公众关心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

  疫情进入相对稳定期

  “三返”高峰后的7到10天是关键

  发布会上,王伟荣通报了全市最新疫情情况。2月11日,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为秀洲区和嘉善县各1例。截至2月11日24时,累计确诊病例42例,其中南湖区8例、秀洲区14例、经开区2例、嘉善县6例、平湖市2例、海盐县1例、海宁市4例、桐乡市5例。目前,我市新冠肺炎患者已累计出院6例。

  这两天,我市新增确诊病例有所减少,出院病例不断增加,疫情进入相对平稳阶段,说明前期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有力,效果正不断显现。但当前的防控工作还存在不少不确定因素,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现有医学隔离观察人员较多,不排除散在病例存在的可能。二是企业已经开始复工复产,大量返岗返工人员中很有可能存在感染者。三是周边部分地区疫情仍处在持续状态,也会带来输入风险。

  专家研判,疫情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三返”高峰后的7至10天,将成为观察我市疫情趋势的关键时期。下一步,我市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动态监测、精准防控”的原则,把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落细,重点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消除复工复产带来的疫情风险。重点把好返程前的“申报关”、开工前的监测关和复工后的防护关。二是严格落实“集中硬隔离、居家隔离硬管控”各项举措。昨天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11号令,对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接下来,将对新增的重点对象,一律集中隔离;对现在居家隔离的,鼓励转为集中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必须转为集中隔离。“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千万不能麻痹大意、放松警惕,希望大家与我们共同努力,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就能胜利!”王伟荣说。

  市、县两级人大将充分发挥作用

  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发布会上,何伟明表示,当前,正处于节后各类人员大量集中返回、企业集中复工的重要时间节点和“防输入、防传播、防扩散”的关键阶段,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近日,中央和省委就疫情防控进行了系列部署并发布相关规定,这些都为政府实施必要的防控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动员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防控工作提供了法治基础。

  “下一步,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该决定,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并通过相关途径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此外,也将通过备案审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何伟明说。

  检察机关将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据陶深明介绍,疫情发生以来,为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市检察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意见》,就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等工作作了具体的要求和部署,努力为嘉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将时刻秉持客观公正原则,无论是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违法犯罪还是办理平时的犯罪案件都将严格依法办案,通俗一点讲就是该有的证据全部得有,该走的程序一步都不能少,该保障的权利一点也不能少,该是什么罪就是什么罪。”陶深明表示,为了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12309、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来信等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诉求。

  针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嘉兴出现的个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陶深明表示,对于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按照《意见》的规定,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同配合,确保涉疫情刑事案件依法、及时、准确、稳妥办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权利

  顾进良表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的确引发了许多法律问题,甚至发生或可能发生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全市法院高度关注,市中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并在市委政法委指导下,会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发布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从重从严予以打击。前期,我市公安机关也已立案侦查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几起违法犯罪案件,相关法院已派员提前介入,我们将依法及时审理,从重从快判决,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考虑到受疫情影响,有些企业对前期签订的合同可能无法正常履行导致有违约的风险,发布会上,顾进良就法院将如何审理此类合同纠纷作了介绍。目前,市中院前期出台了《关于为企业战疫情稳经济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纠纷,首先是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权利,开通“绿色通道”,对与疫情影响直接相关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其次,对因疫情影响引发的货物买卖、运输、保管仓储、加工承揽、租赁等商事合同纠纷做到依法妥善审理。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的,如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将依法作出正确认定。如认定为不可抗力的,将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责任。对符合继续履行条件的,支持继续履行,若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利,当事人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院将依法进行认定,并严格履行情势变更的相关审核程序,最大限度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再次,审慎运用对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对明确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一般不采取查扣、冻结、划拨等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防疫工作大局的影响。

标签: 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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