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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
2020-09-11 10:24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 者 蒋彧淼   通讯员 周瑶佳 罗定伟

  人性化举措 精细化管理

  “你好,这些垃圾还是没有处理好,投放也不准确。依据《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对你进行处罚了。”昨天上午,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塍分队组织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检查“回头看”行动。

  原来,在之前的专项检查中,有4家商铺的经营者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执法队员要求这4家违法事实轻微的商铺经营者签署承诺书,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

  此次复查发现,这4家商铺中有2家已经及时整改好。另外2家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执法队员依据《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是今年秀洲区针对垃圾分类推出的一项创新工作。主要指在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过程中,对于发现的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经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改正,经核实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再予以行政处罚。

  自今年9月1日起,《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生活垃圾分类这一民生“关键小事”正式进入“强制时代”。但立法初衷并不是为了处罚,而是鼓励和促进市民、物业管理单位、商家等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是新时期下文明执法力度与温度相结合的体现。我们秉承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给予轻微违法者改正的机会,让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既可以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学法守法,引领垃圾分类新风尚,又能彰显新时代综合行政执法的力度、管理的精度、服务的温度。

  下一步,秀洲区将做实做细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多一些人性化的举措、精细化的管理。与此同时,继续在分类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引导、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宣传及出台一系列配套落地实施政策,进一步激发大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热情,真正使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日常行为准则和行动自觉,让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融入日常生活,推动绿色生活方式更加深入人心。


标签: 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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