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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处罚与教育并重推动生活垃圾减量
2020-09-02 09:21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蒋彧淼 通讯员 王亦舒

  昨天是《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首日

  昨天,《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上午,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高照分队在垃圾分类检查、执法工作中,开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处罚第一单,对某餐饮店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当天的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某餐饮经营单位存在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不规范、人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于该单位未履行好管理人职责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餐饮经营单位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除了餐饮行业,大型商超、蔬菜批发超市这一类商户,因每日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大,涉及垃圾种类又多,也是生活垃圾分类管控工作又一个重点。执法人员在对当地一家超市执法检查时发现,虽然前期已经到超市多次进行《条例》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的宣传告知,但该商户的经营者还是没有把管理人的职责落实落细,仍存在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的问题。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商户限期改正,并到属地分队接受处理。

  截至记者发稿,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开展执法检查80次,其中分类投放环节共检查居住区、宾馆、商场、医院、园区等单位40多家,教育劝阻80起,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60起,开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处罚单5张,处罚金额1600元。从整个检查情况来看,问题较多的主要是超市、餐饮店及商场,其次为企业单位、居住小区、医院、学校等。

  《条例》才刚刚开始实行,市民在垃圾分类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接下来,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针对前期开出整改单的相关单位,将做好后续跟进;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将按《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分类投放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我们还是以教育、劝导为主,主要想通过这次对生活垃圾不规范投放的处罚,推动《条例》落实,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投放的意识,助推全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垃圾分类不是说说而已,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按指引正确分类、准确投放生活垃圾,杜绝乱投乱放,提倡绿色消费和垃圾减量化,用实际行动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  


标签: 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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