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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将面向高端人才发放“人才健康券”
2020-09-07 09:14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陈 曦 通讯员 朱 雯

  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秀洲区制定出台《秀洲区“人才健康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面向全区全职引进和自主培育的高端人才发放“人才健康券”。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据悉,这张券可抵用金额相等的健康医疗费用,包括体检、心理健康检测、心理咨询服务等健康医疗服务。但仅限于人才本人使用,适用医院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健康体检单位范围进行确定。“相关人才到指定医院进行医疗服务,需携带与‘人才健康券’一致的本人相关身份证件。”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哪些人可以收到这张“人才健康券”?顶尖人才和秀洲区自主培育的国家级“引才计划”专家、省级“引才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省“万人计划”专家、省级海外工程师、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创新嘉兴·优才计划”入选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是这张“人才健康券”的发放对象。

  而顶尖人才需与秀洲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创新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创业人才需要在秀洲区创办企业并纳税。

  “顶尖人才可申领价值4000元的‘人才健康券’,国家级高端人才可申领价值3500元,省级高端人才可申领价值3000元,市级高端人才可申领价值2500元。”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不同人才分类,人才每年可申领面值不等的“人才健康券”。

  如何申领和结算?人才于每年一季度之前向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所在的镇、高新区提出申请。各镇、高新区初审通过后,报区人社局复核,再经审议通过,确认当年度“人才健康券”发放清单。各镇、高新区领到券后,及时发放至各人才。申请人需提供《秀洲区“人才健康券”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创新人才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以及创业人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缴纳税金证明。

  “申请人拿到‘人才健康券’后可在有效时间内使用该券。指定医院收集、统计并保管好已使用的‘人才健康券’,并于每年11月底前持所收到的本年度的‘人才健康券’和相关凭证到区人社局进行结算和兑现。”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 人才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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