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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居民子女教育构筑良好环境
2020-04-07 09:23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耿俪洳

  昨天,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有序解决好新居民子女的入学问题,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等相关工作要求,《秀洲区推进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出台。

  近年来,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秀洲区积极探索推进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2013年,以王江泾镇为试点开始尝试性推进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2014年,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秀洲区级9家部门联合发文整体推进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

  “自实行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以来,凭积分‘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的招生办法已被广大新居民接受和认同,实现了规范有序稳定的工作目标。”秀洲区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但随着机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原有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已与工作实际不相符合。

  据介绍,如机构改革后的职能部门方面,“新居民事务所”“区国土分局”等已撤销,相应职能进行了转移,“教育文化体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也因机构调整发生了名称变化。同时,原有积分标准中部分项目也与国家现行政策不相匹配。如婚育证明的取消、生育政策的调整,都需要随之取消原有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情况”积分项。

  除此之外,秀洲区将要创建的教育现代化区,对新居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指标有更高要求,为使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更规范、公平,也有必要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

  此次新出台的《意见》从积分制入学管理对象、赋分结构、操作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重新设置。其中,管理对象明确为户籍不在嘉兴市本级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全区各镇(街道)范围内的公办、民办学校(不含秀洲现代实验学校)的一年级和七年级,在具备两项条件下可受理积分申请。在赋分结构上明确,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积分内容由基本项目和附加项目组成,且具体积分项目和所需材料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共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在操作流程上则分积分申请、审核赋分、积分公示、入学名额和积分分值线公布、积分入选等多个环节。

  据介绍,在制定出台新的实施意见外,为进一步做好新居民子女教育工作,加快推进全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进程,此前,秀洲区还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居民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将对创建标准化学校给予奖补,对工程建设、支教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给予补助。2019年、2020年成功创建省标准化学校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将获得不同金额的一次性奖励。2019年起,对新建、扩建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经评定认定为省标准化学校的,按照校舍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报告书,给予连续5年、每年5%的专项补助。

  与此同时,对于城区学校教师支教到镇村新居民子女学校的,享受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和农村骨干教师津贴,受援学校给予支教津贴,派出学校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此外,成功创建省标准化学校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还将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标签: 新居民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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