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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打造“互联网+审判”创新高地
2019-12-23 09:11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潘叶萍 通讯员 秀 舟

  近日,秀洲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原告是国内知名的红酒生产商,名下拥有数个知名商标。经调查,原告发现被告张某某、A公司涉嫌在其经营的商铺、1688平台店铺内销售侵害原告商标权的商品,于是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3万元。

  这本是一件普通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但是却因为原告的举证手段立刻变得“高大上”起来。原来,原告在庭前已将被告在1688平台店铺内销售被诉侵权商品的网页证据,以及企业及商标知名度的网页证据上传至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存证。

  庭审休庭过程中,主审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就原告提供的证据在电子证据平台上进行校验,通过核查证书的真实性,查看网页的完整性,确定证据的关联性,从而快速判断电子证据的效力。经过短短5分钟,原被告双方便完成了举证质证,被告对原告运用该平台取证的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这彻底避免了电子证据难以认定真实性的窘境,为后续查明案件事实提供了强大的助力。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人们的行为方式逐步从“线下”向“线上”转变。而电子证据,简单而言,如电子邮件、网上交易信息、微信和QQ等社交媒体的网上聊天记录、网址域名以及网页等等,作为一种电子信息,存在于虚拟的数据空间中,决定了其本身具有技术依赖性、不稳定性和易篡改性的特点,该种电子信息只有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固定和保存后,方可成为法院判断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主要事实依据。

  为了解决电子证据的上述难题,今年,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了电子证据平台,该平台取证、存证、证据核验一站式服务,高效便捷还全免费。秀洲法院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上线为抓手,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司法存证工作之中,全力打造“互联网+审判”创新高地。

  该平台的上线,可以将电子证据存证、取证、举证、质证等环节全都盖上区块链的“戳印”,向区块链的全体节点实时进行共享记账,全程留痕,安全可控,不可篡改,使电子证据发挥其最大效力。

  “近年来,秀洲法院审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中均能见到电子证据的身影,仅仅单一的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便从2018年的22件上升到2019年的42件。可以说在司法审判领域中,电子证据现已成为最为常见的证据形态之一。”秀洲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秀洲法院将充分发挥区块链上的证据事实固定作用,以证据先行促诉前调解,从而更加方便群众、律师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开。


标签: 法院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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