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元宵佳节
仍是烟花爆竹燃放高峰
节庆民俗演出活动多
公共场所人流集中
用火用气用电增加
安全隐患也随之“加码”
稍有不慎
就可能引发事故
平安过节才是最大的团圆!
这份元宵节安全提示
请大家务必知晓
↓↓↓
过年囤了不少烟花爆竹
是不是还没放完?
放在家里?自行销毁?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一起来看看
烟花爆竹是有保质期的
存储烟花爆竹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过期的烟花爆竹
不要燃放
GB10631-2013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该标准规定:产品从制造完成之日起,在正常条件下运输、储存,保质期三年(含铁砂的产品保质期一年)。产品储存应按要求存放在专用危险品仓库。仓库和储存限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没能燃放完毕的烟花爆竹
要做到妥善处理
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剩余的烟花爆竹
应如何妥善处理?
1.如果剩余的烟花爆竹威力较小、价值不高、数量不多,可用水将其全部浇湿进行报废处理。
2.可将剩余烟花爆竹酌情退还给原烟花爆竹销售点,由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季节性零售单位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
3.剩余的烟花爆竹较多时,应妥善保存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专业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4.对于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和批发企业,门市上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清除,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5.临时经销单位要将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退回原批发。
特别提醒
为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自觉遵守“双禁”规定
切勿心存侥幸、违规燃放
祝愿大家度过
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
元宵佳节!
来源:嘉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编辑:刘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