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火灾防控工作,巩固火灾防控成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单位场所自觉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火灾警示宣传教育作用,根据上级要求,油车港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对辖区内的单位和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望被曝光单位场所和个人积极整改,有效整改达成闭环,将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被曝光单位场所和个人如若逾期未整改,拒不整改的油车港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将依法进行处罚。
什么是高层住宅建筑
所谓高层住宅建筑,是指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的规定,必须配备电梯等特殊设备运行和满足特定安全规范要求的,建筑高度大于27米,或者层数大于十层,供家庭居住的高层建筑。
“烟囱效应”是指户内空气沿着有垂直坡度的空间向上升或下降,造成空气加强对流的现象。
有实验证明“烟囱效应”的危害性:一座30层、高约100米的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烟气从一楼到顶楼只需30秒!
宇隆嘉苑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奥星路278号
隐患问题:
1.物业活动中心停放电动车。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
整改方式:立即驶离。
2.微型消防站过滤式自救呼吸器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方式:更换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3.消控室消防电话故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方式:检修消防电话。
4.地下车库电动车充停场所与其他区域未做防火分隔。根据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规定:附建在建筑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2.00h防火隔墙+≥1.00h不燃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连通处甲级防火门,必须独立防火单元。
整改方式: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5.物业办公室配电房堆放可燃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整改方式:清除可燃物。
天星如意湾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东方北路
隐患问题:
1.多处楼道飞线充电。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
整改方式:禁止电动车违规飞线充电。
2.西区西面沿街店铺消防栓无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方式:检修消火栓,恢复供水。
水岸丽都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东方路与天星西路交叉口
隐患问题:
1.29幢104灭火器超期未维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方式:灭火器定期维保或更换灭火器。
2.7幢103一楼楼梯位置设置充电口,并有电动自行车停放。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
整改方式:停用充电口,推离违停电动车。
3.8幢103、26幢103室外充停场所与室内居住场所无有效防火隔断。
整改方式: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4.东1幢,2幢,西1幢,2幢楼梯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
整改方式:立即驶离。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油车港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将依法监督,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净化全镇消防安全环境,全力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油车港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提醒各社会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大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发现火灾隐患,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