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街镇风采
美在闻川 | 王江泾镇生活垃圾分类曝光台(2026年第五期)
2026-03-12 16:53 来源: 撰文


垃圾分类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更是一种“新时尚”!垃圾分类看似是一件“小事”,却事关千家万户,王江泾镇分类办通过“垃圾分类曝光台”定期对小区居民未按规定投放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请大家共同监督、共同制止、共同维护美丽家园。



曝光台


一、长虹村-闻荷府投放点

2026年3月2日10点55分


二、太平村-长虹春天投放点

2026年3月3日9点55分


三、王江泾社区-运河大公馆投放点

2026年3月4日10点1分


四、太平村-滨河景园投放点

2026年3月5日9点42分


五、长虹村-诚恒世嘉投放点

2026年3月6日10点4分


六、王江泾社区-运河大公馆投放点

2026年3月7日10点3分


七、长虹村-诚恒名园投放点

2026年3月9日10点8分


八、太平村-滨河景园投放点

2026年3月10日10点25分


九、长虹村-闻荷府投放点

2026年3月11日14点17分



条例科普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标签: 责任编辑:

秀洲新闻网

看秀洲微信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