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焰蓝 黑镜头》是由油车港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打造的油车港消防安全监督类曝光专栏,本栏目将持续曝光,请辖区内各单位场所及个人保持警惕。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火灾防控工作,巩固火灾防控成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单位场所自觉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火灾警示宣传教育作用,根据上级要求,油车港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对辖区内的单位和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望被曝光单位场所和个人积极整改,有效整改达成闭环,将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被曝光单位场所和个人如若逾期未整改,拒不整改的油车港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将依法进行处罚。
为何沿街商铺火灾风险高?
1.空间局限:多数商铺面积小,功能区域划分混乱
2.建造年代久远:部分建筑不符合现代消防标准
3.改建频繁:随意改变内部结构,破坏原有消防设计
4.经营压力:店主重经营轻安全,忽视消防投入
5.流动性大:员工更替频繁,培训难以持续
6.监管困难:商铺数量多、分布散,监管难以全覆盖
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宋港小吃店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油车港镇马厍路363号
隐患问题:
1.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整改方式:立即拆除。
2.二楼灭火器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方式:更换灭火器。
3.遮挡消火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整改方式:清除遮挡物。
4.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整改方式:搬离床铺
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安嘉副食品店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奥星路128号
隐患问题:
1.灭火器未点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方式:灭火器定期点检。
2.烟感保护罩未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方式:拆除烟感保护罩。
3.电箱盖板缺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整改方式:安装电箱盖板。
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夏辉面馆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马厍路336号
隐患问题:
1.灭火器未点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方式:灭火器定期点检。
2.缺失应急照明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整改方式:安装应急照明灯。
3.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整改方式:搬离床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油车港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将依法监督,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净化全镇消防安全环境,全力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油车港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提醒各社会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大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发现火灾隐患,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