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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王江泾镇2026年购房补贴来袭,附政策解读→
2025-12-31 17:14 来源: 撰文


“韵满闻川 暖居运河”

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

2026年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房地产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立足王江泾镇“产城融合示范区”“长三角生态文旅新城”定位,加速建设实现产业、城市、生态、文化四大维度高度融合的长三角智能智造样板区、运河文化示范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

补贴标准

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期间,前200名在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范围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2026年1月1日前已认购或已网签的不在此范围内)


按面积实施分段补贴,具体为:所购房屋140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40平方米-190平方米(含)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补助8万元。该项补贴可与秀洲区补贴、房票补贴等政策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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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

(一)申请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件、定金合同原件、定金付款凭证(刷卡小票或转账截图)。


(二)申请地址

申请人前往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城镇建设办公室申请审核,核定无误后由城镇建设办公室发放相应纸质购房补贴凭证给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先到先得,发完为止。王江泾镇城镇建设办公室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北虹东路188号2号楼601办公室,咨询电话:0573-8372022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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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兑付

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领,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凭购房补贴凭证等材料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王江泾镇人民政府申请兑付购房补贴。


王江泾镇人民政府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并收到完整资料后,经公示无异议,在2026年6月30日前由嘉兴王江泾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负责统筹兑付。



政策解读




关于《“韵满闻川 暖居运河”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2026年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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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购房补贴活动实施背景是什么?

当前,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建设不断提升,经济社会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支持合理购房需求,加快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立足王江泾镇“产城融合示范区”“长三角生态文旅新城”定位,加速建设实现产业、城市、生态、文化四大维度高度融合的长三角智能智造样板区、运河文化示范地,特开展本次购房补贴活动。

2

哪些人可以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本次活动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前200名在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范围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补贴对象必须是活动开展期间,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认购时间为准,即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支付认购款或首付款。2026年1月1日前已认购、已网签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3

购房补贴标准如何?

按面积实施分段补贴,具体为:所购房屋140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40平方米-190平方米(含)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补助8万元。该项补贴可与秀洲区补贴、房票补贴等政策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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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购房补贴?

符合上述购房情况的即可申请。


本次活动明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采用先交再补的方案,而是通过发放纸质购房补贴凭证用来支付首付款,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向政府代领补贴。购房补贴凭证发放按照审核通过顺序先到先得,发完为止。购房补贴凭证使用人信息须与网签合同购房人信息保持一致。每套房源只能使用一张购房补贴凭证,购房补贴凭证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提现。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逾期将作废。因购房人自身原因造成所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不能及时办理,导致购房补贴申领和兑现材料提交不及时、不齐全、不准确,因而无法申领和兑现的,相关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5

如何兑付购房补贴?

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领,活动结束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王江泾镇人民政府申请兑付购房补贴。王江泾镇人民政府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并收到完整资料后,经公示无异议,在2026年6月30日前由王江泾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负责统筹兑付。

6

享受购房补贴后如果退房,如何处理?

购房人确需退房的,则视为放弃相应补贴,退房前需将购房补贴金额退回至指定账户,相关退回金额资料作为办理合同撤销的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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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购房补贴与其他现行相关政策“交叉重叠”的,如何处理?

本次购房补贴可以与其他购房补贴、房票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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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签订认购合同或者撤销网签备案合同是否可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不可以。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在2026年1月1日前已完成认购、网签备案的,通过合同撤销重新认购、网签备案等形式更改合同签订时间至活动实施期间的,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如经核实发现购房人存在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属于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补贴的,将取消购房补贴申领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如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启动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程序。




该《实施方案》由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办理)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北虹东路188号2号楼601办公室,咨询电话:0573-8372022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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