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候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向新城市场监管所反映,在2025年6月7日,她在辖区内某农贸市场购买猪筒骨,通过微信支付了22元的购物款,却因一时疏忽多输了一个“0”,误转成220元。候女士当时未查看手机便离开,直到月底查看消费记录才发现问题,可此时已无法联系到商家,无奈之下只好寻求帮助。
接到候女士的求助后,新城市场监管所立刻开始核查事情经过,候女士积极配合,提供了支付记录、消费相关信息等证据,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确实存在多付款项的情况。而且,由于商家未能及时沟通处理,候女士因这笔误付款项承受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懊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微信支付虽为便捷的交易方式,但商家在收到明显超出商品价值的款项时,应秉持诚信原则主动与消费者沟通处理,即便消费者事后发现问题,商家也有义务配合返还不当得利,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新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对商家进行了细致的宣讲,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沟通。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商家最终认识到自身在处理消费者款项问题上存在的不足,同意退还候女士多付的钱款,双方就此达成一致,候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警示】新城市场监管所提醒广大消费者,使用微信等移动支付进行转账付款,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便捷交易方式,但也容易因操作疏忽、核对不仔细等出现“手滑”“多付”等问题。相对而言,消费者在支付时仔细核对金额、收款方信息,并在支付后及时查看凭证,能更好地避免此类纠纷。若消费者实在匆忙,未能当场发现问题,事后察觉时,请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并保留好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新城市场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