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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泾镇2025年度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公告
2025-04-29 17:19 来源: 撰文

积分制入学适用学校和年段


王江泾镇所有尚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的一年级、七年级。已取得小学、初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积分申请入读一年级、七年级。


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


户籍不在嘉兴市本级的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入读王江泾镇范围内的一年级、七年级,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秀洲区所辖镇(街道)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最新登记在王江泾镇辖区内(至积分受理截止日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在秀洲区所辖镇(街道)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2.入学年龄符合学籍管理要求,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截止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即出生日期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能提供暂缓入学证明的除外。

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不予受理积分申请,实行一票否决。


积分内容和证明材料



1.积分内容:

王江泾镇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积分内容由基本项目和附加项目组成。其中基本项目包括登记办证、参保情况、就业创业、居住情况等四方面积分内容;附加项目包括社会贡献和自定项目等2个积分内容。积分分值根据父母双方积分进行累计,具体核定标准按照《王江泾镇2025年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标准》执行。


2.证明材料:

新居民子女在王江泾镇申请积分入学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必交材料:

(1)父母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清单或《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入学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子女户口簿。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结婚证。

其他赋分材料参考(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申请人持有的坐落于秀洲区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

(2)父母在秀洲区企业就业的规范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清单、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

(3)父母依法持有的营业执照;

(4)父母在秀洲区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凭证;

(5)父母在嘉兴市本级参与无偿献血、持有“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见义勇为”等行为的证明材料;

(6)自定项目中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如有伪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积分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积分入学操作流程



(一)提交积分申请

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23日(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王江泾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王江泾镇北虹东路215号)

注意事项:每名新居民子女仅限申报一所学校,均需在申请表上填写清楚。

中学:王江泾镇中学、王江泾镇实验学校(初中部)、嘉兴市长虹实验学校(初中部无住宿)

小学:闻川小学、长虹小学、逸夫小学、虹阳小学、民主小学、田乐小学、王江泾镇实验学校(小学部)、精英学校、嘉兴市长虹实验学校(小学部)


(二)审核赋分

6月中旬前组织相关部门对符合积分条件的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赋分。


(三)积分公示

小学和中学:6月下旬进行积分公示

进行首次积分排名公示。申请人如对积分有异议,须在公示后4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积分复审申请。由镇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核实并做好统一复审和答复工作并于7月上旬再次公示最终积分及排名。

公示地点:王江泾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王江泾镇北虹东路215号) 


(四)网上报名

时间:上级规定时间

内容:嘉兴市秀洲区统一的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与户籍生一致)。


(五)入学名额和积分分值线公布

7月中、下旬公布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招生计划数,同时公布每所学校的积分入学分值线及录取学生名单。

地点:王江泾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王江泾镇北虹东路215号) 


(六)积分入学

根据“高分优先”的原则,根据空余学位数按积分高低进行录取,空余学位满额后将不再录取。

报名市本级民办学校已被录取的学生不能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积分入学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积分入学。

接收学校审核学生材料后办理入学接收手续,开学前完成对学生材料的二次核对,审核无误后办理学籍注册等手续。


其他事项


1.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必须在相应规定时间内既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办理还要进行网上报名。不参加积分入学申请或不进行网上报名的,都无法进入入学录取程序。

2.以王江泾镇学位资源情况,依据申请人报名志愿和积分排名情况统筹安排录取入学,即按“高积分优先”的原则,公办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数按积分高低进行录取,如积分分值相同时,按照《浙江省居住证》签发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3.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落实好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政策宣传工作。各学校将《2025年秀洲区新居民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问答》宣传页发放到在校新居民子女手中;符合积分条件但未在本镇就读小学的新居民子女家长可到镇派出所领取。

4.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性照顾规定的非市本级户籍人员子女,经相关部门资格审查后由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5.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为王江泾户籍,子女为市本级外户籍的,可在王江泾镇申请积分制入学,王江泾户籍计75分,非市本级户籍一方按《2025年王江泾镇新居民子女入学计分标准》予以赋分。

6.本实施办法中积分内容项目的解释权分别归镇派出所、团委、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办、自然资源规划所、税务部门、镇禁毒办所有。


附件


1.2025年王江泾镇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标准

2.2025年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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