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秀洲区油车港镇胜丰村乡村驿站,一场普法宣讲登上了街边闹市小讲台。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出租房屋的数量急剧上升,而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呈上升趋势。这些火灾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还往往因责任归属不明确而引发邻里纠纷和法律诉讼。
在街边闹市小讲台上,浙江群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帆以《出租房消防安全普法宣传》为主题,结合近年来出租房屋火灾事故频发的情况,从法律角度剖析了出租房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及责任归属,并详细介绍了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责任确保房屋及其设施的安全使用。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及其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承租人则应当正确使用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并积极配合出租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杨帆表示,在实际操作中,责任归属往往因具体情况而异。例如,如果火灾是由于出租人提供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引发的,那么出租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导致火灾发生,那么承租人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如果火灾是由于第三方原因(如人为纵火、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那么责任归属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生动的案例、深刻的教训,就像是一个个警钟在耳边敲响。
那么,遇到“出租房屋起火殃及邻里,责任谁来担?”这样的问题时,应该怎么办?杨帆建议,市民在签订租赁合时,应当明确双方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同时,出租人和承租人还应当共同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及时整改隐患,遇到突发事故应立即报警,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也可以向律师咨询,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消防安全工作,不是消防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需要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大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读嘉新闻客户端
编辑:刘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