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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合规飞行须知,飞手必看!
2026-10-08 09:10 来源: 撰文
2026年8月26日,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通字〔2026〕17号),裁量基准主要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涉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五类”违法行为,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为确保做到安全、合规飞行,提醒广大无人机飞手严格遵守“一登、二查、三申请”核心要求:

一是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
所有无人机持有人必须首先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完成实名信息登记。

二是查询空域
每次飞行前务必登录浙里办搜索“浙里畅飞”或UOM平台查询空域属性,查看蓝色适飞空域分布。确认属于适飞空域后,方可实施飞行。

三是申请审批
如果计划在管制空域内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飞行,或依据《暂行条例》规定,从事需要提出申请的飞行活动时,除了前面两项要求外,还必须提前通过UOM平台提交申请,不得超审批飞行。此外,合规飞行还要符合操控员资质要求,获得相关操控员执照、操作证书等。


公安机关重点提醒广大群众:无人机侵入铁路线路及两侧规定范围管制空域,飞越铁路线路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应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无人机使用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守法飞行,共同守护低空秩序,维护铁路运行安全。

案例:吴某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案。2026年4月,吴某某在河北省沧州市境内京沪高铁沿线操控无人机为麦田喷洒农药,其间无人机违法从铁路高架桥下穿越飞行,之后又上升到高架桥面,随后失控坠入铁路线路。G15次列车途经坠落点撞击无人机,造成车辆故障,停车32分钟,63趟列车晚点。吴某某因涉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责任与安全提示

1. “黑飞”危害巨大,违规飞行不仅面临警告、罚款,一旦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中断、设施损毁等严重情节,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飞行全程保持视距内操控,做好飞行预案,遇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应立即终止飞行。

3. 擅自非法持有、使用反制设备,将被没收设备并处高额罚款。 牢记口诀:一登实名,二查空域,三办审批;远离铁路线路,杜绝违规“黑飞”,共守低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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