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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新规来了!秀洲这些机构和人员请速来办理!
2026-09-21 09:56 来源: 撰文

秀洲区各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

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9月14日联合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规定,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凡在秀洲辖区内接受出境入境人员委托,为旅游、商务、学习、工作、定居等活动提供出境入境政策咨询、证件代办、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并按照约定收取相关费用的机构,均应当办理备案

上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直接为出境入境人员提供中介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由所在机构统一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期限

(一)新设立的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二)在《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施行前(2026年9月15日前)已经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规定施行之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三)已经设立但后续拟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自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重要提醒:逾期未办理备案的,不得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违反备案管理、经营义务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备案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秀洲区备案受理机构: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安专区。

咨询电话:0573-82720131


备案所需材料及法律责任详见以下《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正文秀洲区各相关机构和人员高度重视,抓紧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今日起,开始施行!

《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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