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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2026-04-17 09:03 来源: 撰文
非法集资
防范指南
提高警惕 注意防范

为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陷阱,防止非法集资侵害,现普及非法集资识别、防范相关小知识,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认清骗局本质、守住财产安全、守护家庭幸福。

非法集资的定义

根据国务院于2021年1月颁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具有“三要件”:

01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02
“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03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只要有这“三要件”,千万不要碰!


常见非法集资行为
以养老为旗号的非法集资

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通过举办所谓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资,最后资金断裂,无法偿还老年人的高额回报。

以销售理财产品为名义的非法集资

面向社会公众发售或代理销售“债权”“保理”“资产管理计划”等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理财产品”或“私募基金产品”等。

以境外投资为旗号的非法集资

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以“区块链”等为旗号的非法集资

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本质仍是借新还旧,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金融风险防范提示

1.一定要警惕不明人士、街头宣传、各类讲座,尤其是熟人介绍承诺的高收益、无风险的各类项目活动!

2.《条例》明确,“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在日常非法集资的案件中,清退资金往往不足以支付投资人本金。大家在进行投资行为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

3.帮助、宣传、推广非法集资类活动等行为,构成共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面对不确定、不清楚的投资活动或加盟项目时,切勿向熟人亲戚朋友介绍拉拢,不要因为“一时好心”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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