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精神疾病史及其他重大疾病史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7.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或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离职未满三年的或不适宜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未经原单位同意的;
13.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