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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渔网”变“法网”,秀洲区查获首例非法捕鱼行刑衔接案件
2025-04-15 17:15 来源: 撰文

2025年4月8日,京杭大运河秀洲段禁渔执法迎来标志性突破——王江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多部门,历经3小时追踪,成功抓获非法电捕鱼人员彭某某,现场查获渔获物99条鱼及1只青蛙。这是该水域自列为禁渔区以来,完成的首例非法电捕鱼行刑衔接案件,为大运河生态保护执法提供了“秀洲经验”。



案件详情 









当日14时50分,王江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京杭大运河水面上,有人驾驶小船,利用电捕鱼工具,正在进行非法捕捞。

接到举报后,王江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进入“战斗状态”。一部分执法队员在大运河岸边隐蔽跟踪布控,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动向;另一部分队员联系镇农业农村办,争分夺秒征调保洁船只,在水上对非法电捕鱼者形成合围之势。同时,借助镇闸机站的监控探头,开启“天眼追踪”,从高空俯瞰目标船只的行进轨迹,便于动态调整追踪路线。

18时10分,执法人员在穆河溪桥头段岸边将彭某某当场抓获,查获电捕鱼工具及渔获物。随后连夜对当事人彭某某进行调查询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将其移送至公安机关。




案件意义








涉案水域属京杭大运河秀洲段,根据浙江省八大流域禁渔规定,此处全年禁止捕捞。电捕鱼作为“渔业生态杀手”,不仅直接导致鱼类种群锐减,更会破坏水体生物链。本次案件的成功查获,是对禁渔区电捕鱼非法捕捞行为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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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执法空白:该案是大运河秀洲段禁渔区设立后首例行刑衔接案件,形成了“发现—查处—移送”完整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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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监管瓶颈:针对大运河“水域广、隐蔽性强、多头执法”难题,王江泾镇创新“多跨协同+智慧打击”模式,整合监控探头、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精准追踪,联动属地农业、公安等部门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实现“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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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强大震慑:2024年以来,该镇已查处非法电捕鱼案40余起,此次行刑衔接案件再次重申“禁渔红线不可触碰”的明确信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条第一款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长效治理

生态保护与安全监管双轮驱动

“电捕鱼不仅破坏渔业资源,更可能引发水域漏电事故,威胁航道安全。”秀洲区王江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电捕鱼执法难,难在取证难、追溯难、跨域协同难。”

如今王江泾镇通过打造“科技赋能+部门联动+行刑衔接”体系,有效破解了传统执法痛点,建立了三项长效机制:一是依托200余个河道监控探头,结合无人机巡航,实现24小时动态监管,形成巡查范围、巡查时段全覆盖;二是组建联合巡逻队,每日开展“白+黑”巡查,重点打击夜间作案;三是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推行“线索核实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全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行动。


来源: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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