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内河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百日行动”。
据了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方面注重对船舶的现场指导上岸,另一方面对船舶生活污水存储或处理装置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安装存储装置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采用简易马桶等替代,对发现存在异常管路或明显电路不通的,责令其纠正,并对通往舷外非法排出口的管路阀门进行铅封或盲断处理。
对辖区内的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等,执法队对船舶生活污水接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仔细检查港口码头企业按要求配备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或设施配备情况,督促港口码头企业、水上服务区接收靠泊作业船舶生活污水,并出具接收单证。
交通部门还发挥“海事通”移动执法终端等信息化监管优势,检查人员将船舶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督情况及时录入,并加大整改跟踪力度,加强闭环管理。强化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上服务区、锚泊区等船舶集中停泊水域的现场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收集并送交船舶生活污水、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以及接收单证涉嫌造假的船舶,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截至目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检查船舶313艘次、码头86家,共出动检查人员680人次,检查存在问题船舶219艘,督促船舶码头采取限期整改和立行立改措施,对3家码头实施立案查处,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