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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又“招生”了
2020-04-14 09:54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符 静 通讯员 马华芳

  试点类型扩大到“特大村”

  

  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启动第四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申报工作,意味着浙江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又将增添新成员。

  第四批试点类型扩大到“特大村”

  小城市培育试点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自2010年以来,我省已开展三轮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每轮三年,在全省上下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推进下,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我市嘉善县姚庄镇为例,该镇是首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9年来,姚庄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超过培育前几十年的总和,相继启动建成了体育公园(国家级全民健身体育中心)、姚庄医院、姚庄社会福利养老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影院等一大批城市功能设施,让姚庄百姓享受实惠,姚庄小城市形态日益丰满。放眼全省,小城市试点已成为加快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资源集约和农民就近稳定转移的重要平台。

  小城市被基层誉为“含金量最高、基层最实惠、成效最明显”的培育试点,从9年三轮小城市试点路径来看,小城市培育试点类型不断扩大,试点工作更加注重扩面提质。

  第一轮是在200个省级中心镇中择优27个镇开展试点;第二轮从2014年起,试点类型从单一的中心镇扩大到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试点数量扩大到43个,其中36个为省级中心镇,7个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第三轮是从2017年起,试点工作更加注重扩面提质,新选择了24个中心镇和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作为试点。目前小城市培育试点总量为68个(原为69个,龙港镇已通过小城市培育试点,去年“撤镇设市”)。

  记者发现,第四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再次向前迈进一步,试点类型扩大到“特大村”。这次“招生”中,不仅面向“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的特大镇或省级中心镇”,还首次面向“特大村”。

  这些村有机会实现向“城市”跨越

  申报对象不同,所适用的申报条件也有区别。相比镇域小城市培育试点,村域小城市培育试点将在符合条件的历史名村、经济强村中择优产生;更加看重特色优势,要求距县城10公里以上,在特色产业、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生态文明等若干方面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

  其他申报条件与镇域小城市培育试点相似,均要求基础条件好、试点意愿强。在规模基础上,要求“常住人口3万人左右且近3年为净流入”,综合发展实力超过一般中心镇。规模指标要求比镇域小城市培育试点相对低一点。镇域试点在规模上的要求是,“建成区面积5平方公里”“建成区常住人口4万人左右且近3年为净流入”“财政总收入3亿元”等。此外,村域试点对象还要求具有一定的集中建成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备。

  和前几批一样,镇域小城市培育试点优先选择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的特大镇或省级中心镇。还会重点考虑区位条件,要求距县城10公里以上,发展空间较大,集聚辐射能力较强,对全省融入长三角和“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四大建设有较好支撑作用,特色鲜明,能培育成为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新平台的建制镇。

  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此次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招生”名额要求每个设区市原则上申报试点镇或试点村最多2个,嘉兴符合条件的建制镇申报积极,自愿提出申请的单位数远超2个,我市将择优上报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标签: 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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