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秀洲正式施行扶残助残新政
2020-12-09 09:00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陈 曦 通讯员 冯 姚

  近日,秀洲区出台《秀洲区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2020年修订)》,新规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实施后,全区残疾人的受益面、扶持力度都将获得新的提升,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将更加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也将更加完善。和之前的政策相比,全区残疾人每年享受的政府补贴资金增加了近百万元。

  提高康复补助资金

  在康复政策方面,新规明确了残疾人在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精神残疾人补贴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周边县(市、区)同类政策,对残疾儿童少年人工耳蜗补助费用进行了调整。”区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

  未满7周岁残疾儿童在省、市、区残联定点的康复机构接受基本康复训练和治疗,户籍儿童每年最高补贴36000元,持居住登记证明儿童每年最高补贴24000元。对有适应指征需要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术的,实际支出(含人工耳蜗、手术费、检查费等医疗费用)低于7万元的,按实补贴,高于7万元部分,一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30%,持低保边缘援助证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60%。自行购买省市目录辅助器具按实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2件,最高补贴不超过2500元,适配儿童矫形器,每人每年不超过1对,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

  在省、市、区残联定点的康复机构接受基本康复训练的7至17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按未满7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省补贴标准的一半执行,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对有适应指征需要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术的,实际支出低于3.5万元的,按实补贴;高于3.5万元部分,一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10%。参加基本康复训练的成人,每月补贴限额2000元,每人每年最多不超过5000元,持证残疾人可最多享受三年。

  不断扩大补助范围

  “接受高中(中专)教育,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取得相应文凭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高中(中专)2000元、大专4000元、本科及以上6000元。”……在基本保障、就业创业政策方面,新规明确了残疾人在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保险补贴、机动轮椅车补贴、公交爱心卡、基本住房保障、就业安置、助残基地、“残疾人之家”等机构补贴、教育助学补贴等方面的内容。

  近年来,秀洲区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利,将辅助性就业作为残疾人就业新的增长点和就业兜底保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新规落实“残疾人之家”建设土地供应、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新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残疾人之家”,按不同星级分别给予3万至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安置1名劳动年龄段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开展辅助性就业的,每年按不低于2个月全市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补助。

  新规还对精神残疾人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基本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基地补贴、教育助学补贴等方面作了调整。


标签: 扶残助残 责任编辑:平彩娟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