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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探索
2020-09-30 11:29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高一平 徐胜强 殷琴

  村级“小微权力”,直接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规范和约束村级“小微权力”,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王江泾镇积极探索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新渠道,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主要做法

  健全监督网络。2017年5月,经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2018年12月,聘任首批基层监察联络员,把监察监督的“触角”向村延伸,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察网络,强化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2019年4月,全镇33个村成立监察工作联络站,整合村级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条”流程图,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开展“清廉村居”示范点创建。

  坚持问题导向。2017年至2018年,先后围绕经营资产和流转田地发包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情况,资产出租出让是否通过镇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投标情况,租金是否按合同规定收取情况以及工程项目执行镇项目管理制度和决策、监督、验收、决算等情况,对村级党组织开展二级巡察。2019年在梳理信访举报、农村矛盾纠纷等情况的基础上,开展了规模种粮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专项督查。

  强化执纪问责。2017年以来,共给予党纪处分15人次,免职3人次,其中村干部9人次,占比50%。同时,对履行村级“小微权力”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一案双查,并予以通报曝光,向村干部传递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对策与建议

  深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深化“小微权力”清单。督促村按照“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规范处理村级事务,特别是有些事务需要集体决策。二是健全负面清单。聚焦“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工程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察联络员双月度工作例会,定期开展“小微权力”工作培训,进一步落实村级纪检委员报告清单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分片联合督查、工作月报告等工作机制,规范履职行为,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的作用,对村(社区)干部和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进行监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

  深化纪律教育责任落实。一是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结合纪律教育责任制和警示教育月活动,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督促村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小微权力”清单和党章党纪党规,规范廉洁用权行为。二是创新纪律教育形式。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介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启发式教育,拓展纪律教育新渠道,打造“互联网+”纪律教育新模式。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随机抽查、召开党员座谈会、进行党规党纪考试等方式,经常性地了解纪律教育开展情况,并通报有关情况,并对纪律教育责任不落实、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作为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肃问责。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为行使“小微权力”第一责任人,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承担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小微权力”行使的责任追究措施。二是健全评估机制。科学规范制定“小微权力”行使评估机制,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督促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小微权力”。三是严肃追究责任。通过日常督查、举报专查、集中排查、综合巡察等手段,多渠道收集“小微权力”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客观调查,分类处置,严肃追究责任。

  (作者高一平为王江泾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徐胜强为王江泾镇纪委副书记;殷琴为王江泾镇纪检干事)


标签: 监督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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