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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秀洲加大“双禁”查处力度
2020-01-21 08:47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 者 赵 晨 通讯员 陈 晓 陆国飞

  春节日益临近,不少人已经买好了年货,准备欢欢喜喜迎接鼠年春节的到来。不同于过去,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没有了购买烟花爆竹的习惯,取而代之的是通过家人团聚、改用电子鞭炮等庆祝方式来给喜庆节日增添气氛。

  为深入推进“双禁”工作,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静、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春节期间,秀洲将进一步加大“双禁”力度,从而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在增添节日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伴随出现大气污染、城市垃圾、火灾隐患等弊端。近年来,广大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反映强烈。自2017年1月1日起,市区三环以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企业和个人将被处以罚款。其中,秀洲区主要实施的区域为新城街道(嘉兴市三环西路以内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放禁售地点、场所等。

  据悉,自“双禁”工作开展以来,秀洲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安全防范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销售行为。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全面实现“双禁”区域内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创造良好生活居住环境。

  “‘双禁’工作开展这么多年了,大家的思想观念也有了变化。”家住新城街道春晓源小区的周小姐说。由于该小区在“双禁”范围内,因此,为了营造春节的节日氛围,顾小姐也早有准备。“我们提前买了空气压缩式的礼花来代替烟花爆竹,不仅成本低,不会产生烟雾,而且有‘响动’,一样能营造气氛。”周小姐说,“不放鞭炮照样可以营造出喜庆味道。我们觉得这是好事,一方面减少了购买鞭炮的花销,另一方面也不会影响他人。”

  据秀洲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双禁”并非只针对市区三环以内区域,三环以外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重点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商品交易市场等场所也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接下来,秀洲区将紧盯年三十晚、年初四晚、正月十五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时间段,开展高密度巡逻,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市民若在市区三环内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标签: “双禁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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