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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合镇多措并举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成效
2020-09-09 14:47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吴锌娟

  强化宣传、压实责任、以法促分……

  近日,在洪合镇圣元广场,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洪合分队联合洪合镇分类办、环保部门开展了垃圾分类现场检查。在检查该广场垃圾收集点时,执法人员发现其未按照设置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且桶内垃圾混投,也未履行好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职责。对于该单位未履行好管理人职责的行为,执法人员作出了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9月1日起,《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不仅对生活垃圾进行了严格分类,还明确了对管理人、单位、个人等违法的处罚细则。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洪合镇广泛开展了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制宣传、生活垃圾四分类宣传,并通过强化执法,全力推动垃圾分类成为洪合居民的基本常识和行为习惯。

  垃圾分类专职劝导员作为垃圾分类的“前锋部队”,一直坚守在垃圾分类第一线,为居民传递分类知识、答疑解难、指导准确分类。《条例》施行后,洪合镇在第一时间开展了劝导员培训,重点解读《条例》相关内容,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即重点对沿街商铺进行走访式宣传,确保《条例》知晓率100%。对一段时间以来垃圾分类不配合的居民,重点讲解《条例》相关处罚规定,以法律的强制力促进居民自觉分类。

  青少年时期是人类思想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期,从小培养青少年的环保意识、垃圾分类意识,使青少年逐渐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是教育与环保发展的共同要求。因此,洪合镇积极组织开展了针对青少年的垃圾分类环保宣传活动,通过讲解垃圾分类知识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通过互动小游戏等加深他们对垃圾分类的认识。

  在做好垃圾分类宣传的同时,连日来,洪合镇各大商超、企业、居民小区、沿街商铺都能见到执法人员的身影。在洪合镇兴业路某企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管理人未按规定履行管理人职责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金5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检查另一购物广场时也发现了同样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罚。

  为提高对垃圾分类重视程度,提高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投放意识,助推全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洪合分队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置等四个环节着手,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查处月行动,重点引导各主体提高对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责任意识,督促各主体从制度规范开始逐步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成效。

  “处罚不是目的,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当事人和企业,我们还是以教育、劝导为主,以此帮助广大居民养成自觉分类的行为习惯,让各单位主体重视垃圾分类这项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洪合分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为嘉兴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法治强制力保障。下阶段,洪合镇将以《条例》为行动指南,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并通过抓典型、惩屡教不改,夯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压实各主体责任,助力人居环境改善。


标签: 洪合镇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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