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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喝酒“断片”报警找车 一查竟是醉酒自驾还无证
2020-08-24 09:23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 者 潘叶萍   通讯员 秀 舟 秀 湖

  法官提醒,切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前不久的一个晚上,一名醉醺醺的男子来到一家店铺,向收银员借了电话说自己要报警:“喂?警察同志,我的车子找不着了!刚刚代驾帮我开着车,后面却要加钱,还把我赶下了车,然后……”

  被带到派出所后,民警发现报警人周达(化名)浑身酒味,却还十分生气,嚷嚷着“那个代驾不道义”,煞有其事地跟民警回忆他是什么时候通过哪个平台叫了代驾小哥,结果小哥帮他开到广场门口就提出加价的要求,周达没有同意,还被代驾赶下了车。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通过调取路边监控,民警发现周达是自己开车从KTV出来,转了一圈后把车停在了他住处附近。看着监控里自己驾车的“潇洒”模样,周达自己也蒙了,终于想起了事情的经过,原来代驾是从朋友那边出来到KTV的路上叫的,后来他没再叫过。

  原来,当晚周达跟朋友们聚完后觉得不够尽兴,又自己一个人跑去KTV喝了一箱果酒。出来后已经稀里糊涂,发现自己刚买的新车不见了,焦急地找了一圈后无果,他想起自己今晚叫过代驾:“肯定是眼看临时加价不成,趁我不备把车给开走了!”情急之下又找不着自己手机,周达便借了电话连忙报警。

  派出所见周达摇摇晃晃的模样,便联系交警给他做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12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然而这还没完,虽然这辆新车周达已经开了一阵了,但他依旧是个“无证青年”,驾驶证还在努力考取中。更离谱的是,省打防控记录中周达有过两次记录,都是他喝多了报警,结果报警的情况与事实不符,被派出所传唤教育。

  近日,秀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认为周达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周达无证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应从重处罚,最终依法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人们在饮酒后,由于酒精对中枢神经的麻醉抑制作用,导致触觉迟钝,视力下降,反应时间延长,应变能力减弱,往往无法准确判断距离、速度、方向,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侥幸心理,切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莫以身试法。


标签: 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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