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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检察机关护航贫困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
2020-09-21 09:25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潘叶萍 通讯员 秀 湖

  探索建立多元帮扶体系

  近日,随着检察官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小峰(化名)家中,小峰终于再次背上书包,回到了校园学习。

  原来,2020年6月,秀洲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是在嘉兴打工的新居民,有个8岁的儿子小峰,因不满足就读公立学校的要求,只能就读于秀洲区某民办新居民学校,每学期学费需5000多元。小峰的母亲在小峰出生后不久即离开,家里除了父亲陈某某,就只有年迈的奶奶,全家的生活来源全靠父亲一人打临工维持。今年受疫情影响,陈某某被迫失业,更无力支付小峰的学费,本该上小学的小峰只能辍学在家。

  陈某某案的承办检察官李晓红在得知小峰辍学后,立即将情况反映给了未检部门的检察官周颖。针对小峰的情况,检察官决定帮助他重返校园。经过申请、审查,秀洲区检察院为小峰家庭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告知陈某某要将款项专门用于小峰的就学。

  “和小峰一样因为贫困而不能接受义务教育的新居民孩子还有吗?”救助了小峰以后,检察官周颖向辖区内教育部门、学校等进行了解,得知“小峰”并非个案。据悉,新居民子女就读秀洲区公办学实行的是积分制,若达不到积分要求,就只能就读民办学校,而民办学校高昂的学费让家庭贫困的孩子望而却步。

  “现有帮扶助学政策主要针对户籍地位于秀洲区、就读于公办学校或者是被认定为低保户、困境儿童等的学生。”周颖介绍,民办学校对于部分没有办理过低保、困境儿童认定但又实际家庭贫困的新居民子女只能减免少部分的餐费等杂费,教育费用依然高昂。

  为了让“小峰案”不再出现,秀洲区检察院向秀洲区教育体育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秀洲区新居民子女中符合秀洲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但因贫困无法就学的情况进行排摸,对经排摸认定属于上述情形的,研究出台机制尽力保障其受教育权。

  秀洲区教育体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随即联合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共同研究,并于今年9月9日出台了《秀洲区贫困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帮扶办法》。《办法》采纳了《检察建议书》中的内容,规定教育部门将鼓励民办学校对其减免部分学费,实行“先入学、后缴费”政策,并将保障新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明确作为对该校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检察机关对办案过程中发现此类情况后,将做好司法救助、法治教育等工作;团区委、区妇联等将此类未成年人纳入日常关爱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工作中。

  “希望通过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学校等多元帮扶体系,拓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居民子女的助学渠道,确保秀洲区贫困新居民子女顺利在秀洲接受义务教育,真正做到‘一个都不能少’。”秀洲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标签: 秀洲检察机关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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