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嘉兴新闻
一体化示范区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
2020-10-29 08:51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潘晓琴

  环境保护“一套标准” 环境监测“一张网” 监管执法“一把尺”

  昨天,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局(厅)会同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共同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标志着示范区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实施跨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的制度创新上迈出坚实一步。

  “示范区是一体化制度创新的试验田,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是示范区首批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柏国强作为牵头方专家介绍,《行动方案》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统一和环境监管执法统一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制度保障,明确了三方面56项具体工作清单,明确到2022年基本形成“三统一”制度体系,进一步夯实示范区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的制度基础,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制度示范和创新引领。

  根据《行动方案》,示范区实行“一套标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比如在先行启动区内,新进产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已发布的国家、沪苏浙行业及特定区域最严格的排放标准;以“一张网”统一生态环境科学监测和评估,构建先行启动区和沿沪渝高速、通苏嘉高速的“一核两轴”大气监测网络,并建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环境质量预警等体系;明确以“一把尺”实施生态环境有效监管,组建一支生态环境联合执法队,并建立一套执法规程,统一示范区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裁量标准,建立健全案件证据互认、处罚结果互认机制,并推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生态环境信用互通。

  嘉善县长三办副主任高冠琪告诉记者,以太浦河为例,其上游位于吴江,中游位于嘉善,下游位于青浦,是一条流经两省一市的人工河,江苏将其作为太湖的泄洪渠道,而浙江、上海则将其作为取水口,按水源地标准实施监管,由于标准不同,采取的整治方法、要求不同,经常会产生一些误会,“‘三统一’后,未来青嘉吴在联防联控、综合整治、信息共享等方面将更加紧密合作,以确保太浦河水质稳定安全。”

  “‘三统一’意味着打通了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形成了跨域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尺度和生态环境行为准则,也为示范区坚持生态筑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性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张忠伟说,这一制度成果,在示范区生态环境制度一体化方面不仅具有基础性、关键性的重大作用,更是今后进一步探索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制度系统集成的根基性制度。  


标签: 生态环境管理 责任编辑:茹萍

秀洲新闻网

看秀洲微信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