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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城迎来“落户高峰”
2020-08-03 09:27 来源: 南湖晚报 撰文 N晚报记者 钱姬霞

  终于等到你!嘉兴户籍新政落地实施

  “你好,我是来迁户口的……”8月1日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户籍新政”)正式落地施行。记者从我市多个派出所获悉,刚过去的这个双休日禾城迎来“落户高峰”。

  8月1日下午5点30分,秀洲区新城派出所办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关闭大门,结束一天的工作。“我们的下班时间应该是下午4点30分,但是因为今天落户的人实在太多了,足足推迟了一个小时才忙好。”工作人员蒋宇告诉记者,“中午我们本来是有休息时间的,但是今天排队的人那么多,我们基本上每个人轮流花5分钟扒了几口饭就继续上岗工作。”

  记者了解到,8月1日当天,仅秀洲区新城派出所办证服务中心,落户人数就在100人左右,基本上都是给孩子迁户口的。据蒋宇介绍,申请落户的很多人是新嘉兴人,他们主要是想把孩子的户口从老家迁到嘉兴,为的是今后上学方便,“之前因为受社保未满5年等条件限制,他们还不能落户,现在新政实施了,‘缴纳社保满5年’不再作要求,大家就急着迁过来了。”

  当然,各个派出所里,除了大量给孩子落户的人群,也有一部分是本人落户或给父母落户的。在南湖派出所,小李兴冲冲地带着父母一起前来落户。小李在嘉兴早就买了房,但是她自己的社保缴纳未满5年,所以户口一直没有落好,如今,不但她自己的落户问题可以解决了,她父母的投靠落户问题也能解决了。“我的父母早就来嘉兴了,但是因为不到退休年龄,他们不能投靠我,现在根据嘉兴的户籍新政,他们也能跟着我落户啦!”小李边说边乐。

  因为嘉兴户籍新政正式落地实施,这个双休日禾城迎来“落户高峰”,但从各个派出所遇到的实际情况来看,民警认为有必要提醒大家在申请落户时重视“居住登记”这个问题。“很多人来落户时忘记带上居住证,甚至有些人根本没有进行居住登记,这样我们就没办法马上受理了!”南湖派出所工作人员钱欣悦提醒。

  此外,记者也要提醒大家,虽然派出所双休日不休息,但相比工作日,双休日会更加繁忙,所以有条件在工作日前往办理手续的市民,不妨错峰办理。

  【新政四大亮点】

  与原政策相比,新政最大的变化体现在四个方面:

  1.允许租赁商品住房落户。

  2.取消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落户缴纳本市5年社保条件。

  3.进一步降低引进人才落户门槛,允许大专以上学历等人才先落户后就业,允许在我市务工、经商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学生毕业后15年内申请落户。

  4.放宽亲属投靠政策,取消老年父母投靠城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成年子女处,要求身边无其他子女及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对与城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且在居住地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父母投靠,取消年龄限制。另允许无房的高层次人才亲属投靠,原政策人才引进时一并允许挂靠集体户或亲友处,不允许人才落户后再申请亲属投靠。

  【新政焦点问题】

  问:政策规定租赁商品住房落户,必须按照“一房一户”原则及户籍迁移有关政策落户,如何理解?

  答:新政允许租赁城区(城镇)商品住房人员落户,即允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落户。但必须按照“一房一户”原则及户籍迁移有关政策落户。“一房一户”原则即一套住房仅允许一户承租家庭成员落户。主要三点理解:一是该房屋登记处如果已先期有承租家庭挂靠落户的,不允许第二户承租户挂靠落户,需等原承租户停租并迁出户口后再申请;二是如果房东家庭也落户该处的,承租户以非亲属家庭成员关系挂靠落户,不单独打印户口簿;三是存在两个家庭合租的,一户家庭已以此房屋登记备案证明申请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集体户或挂靠其他亲友处的,需已落户家庭停租后再申请。“按照户籍迁移有关政策落户”即挂靠房东、亲友或单位集体户等处,需征得房东、亲友处户主及单位同意。

  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到哪个部门去办理?所有出租房屋都可以办理这个备案证明吗?

  答:租赁当事人可以前往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仅适用于城区(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备案,不是所有出租房屋都可以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对宅基地性质房屋、车库、违章建筑等建设部门不予备案,具体可向房屋所在地建设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


标签: 嘉兴户籍新政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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