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秀洲启动共同富裕最佳实践评选工作,旨在推出一批群众有感、可示范推广的标志性成果。
2021年5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全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今年5月20日,也是该意见正式印发的一周年“纪念日”。选在这一天启动评选工作,亦是秀洲对该工作的回顾、总结,从而突出经验的可复制、可推广。
打造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秀洲奋力探路、势头正劲。回首这一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赋予了秀洲特殊的使命,组织体系基本构建、试点成果初步显现、公共服务持续优化……秀洲区全力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初步建成了立柱架梁体系,扎实推进了重点工作,较好完成了目标任务。
围绕“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探索一批共富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谋划一批重大改革方案”的目标任务,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先行示范、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社会治理先行示范,秀洲区将在全区评选均衡富庶发展、共同富裕典范建设中形成的探索创新实践案例。
据了解,该评选标准将着力于重要性、实效性、示范性、展示性四个维度。其中重要性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有力推进省市关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实效性要求聚焦重点工作“1+7+N”、重大改革“1+5+n”两大跑道,围绕破解共同富裕普遍性难题新题,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具体问题并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广泛认同;示范性要求形成标志性成果、普遍性经验,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具有引领示范和复制推广价值;展示性要求聚焦共同富裕,体现秀洲辨识度,可以进行现场勘察或场景演示,能够展示共同富裕的改革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果。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申报、专家评选、报审、公示、通报五个程序开展。入选案例最终还将编印成最佳实践成果集,切实让群众有感、可示范推广,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