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人才引育赋能秀洲发展新活力
2021-12-17 09:24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陈 曦 叶银芬 通讯员 姚宏伟 沈 妍

  【五年·看见】

  “前期入驻研究院的10个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着重围绕工业软件、先进材料、智能电子装备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昨天,南方科技大学嘉兴研究院副院长李华祥表示。今年,南方科技大学与嘉兴市合作,成立南方科技大学嘉兴研究院,集聚国内外相关领域顶尖人才团队,开展产业技术应用研究和集成创新,衍生孵化科技型企业。

  院士是塔尖上的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引领者。今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公布了2021年院士增选结果,新增名单中3名院士在秀洲任职,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南方科技大学嘉兴研究院领衔院士徐政和位列其中,另外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院长高翔,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嘉兴)院长龙腾,他们的加入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再添动力。

  五年来,秀洲区以深化校地合作为抓手,全面加强与北京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江南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共建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嘉兴)、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嘉兴研究院、嘉兴未来食品研究院,持续打好人才“引、育、留、用”组合拳,厚培人才扎根“营养土”,打造人才引育“动力源”。

  【五年·遇见】

  科技创新,人才先行。

  五年来,一幅关于科技人才引育的画卷在秀洲展开。秀洲区完善工作机制,下好“先手棋”,确保工作推进有力度。秀洲区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1+3+N”人才工作协同推进机制、人才科技特派员制度、重点企业首席人力资源官制度。同时,出台《关于加快人才集聚助推特色产业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人才引育、服务保障激励力度;深入开展“一镇一品”人才工程,推动全区人才与特色产业结构发展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双招双引”双百行动、高质量发展“比学赶超四季赛”双招双引专项行动,实现双招双引深度融合。截至目前,秀洲区成功培育科创板上市人才企业1家,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年销售超2000万元12家,其中亿元以上4家、5亿元以上2家。

  良好的工作机制驱动结出累累硕果。

  秀洲区积极推进“一城两区三谷多院”创新体系建设,打造人才新高地。2020年4月,天鹅湖未来科学城揭开面纱。一年多来,国家级高端人才和省级高端人才申报量取得“双突破”;麟湖智谷作为天鹅湖未来科学城的配套项目,建设了“智谷咖啡”“智谷数字大脑”、路演中心等设施,形成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完善服务配套。目前,拥有市级授牌7个。“科创中国”创新基地和天鹅湖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也落户于此,进一步集成高端资源,全力构建未来科学城创新人才生态圈。

  去年以来,秀洲区大力推进“科创中国”创新基地建设,构建“五智联合”运行模式,形成具有秀洲特色的工作样板。今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首个青年创新实践中心落户该创新基地,将成为推动高校创新资源与嘉兴产业发展对接的桥梁以及青年创新实践与企业创新发展的平台。创新基地入驻企业—美麟集团入选“科创中国”国际机构合作型研发社区项目。  


  秀洲区实施“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人才对接模式,强化高端人才“引育并重”。2017年以来,共引育国家级高端人才53名、省级高端人才51名、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3个、“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专家70名。

  2019年,秀洲区创新开展“秀水泱泱·智汇秀洲”招才引智高校行三年行动,不断提升高校招才引智的成效,三年来累计引进大学生41021人。秀洲区还积极探索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实行柔性化引才,征集企业的技术需求和产业共性技术难题,形成技术和成果需求表,在全市揭榜挂帅平台发榜,总金额已达1500万元。

  【五年·听见】

  “人才是第一资源。五年来,伴随着秀洲‘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人才已成为大家的共识。通过推出‘秀水泱泱·智汇秀洲’招才引智三年行动,开展校地合作,建设人才平台等一系列举措,建立了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营造了尊重人才、引育人才的浓厚氛围,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效能持续增强。五年来,秀洲区积极筑巢引凤,广纳英才,完善运行机制,通过实行人才支撑和保障措施,形成一整套完整的服务体系,切实为留住人才做好保障,赋能城市发展新活力。”

  ——秀洲区党代表洪福珍


标签: 党代会 责任编辑:平彩娟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  浙新办[2009]24号